公元 1653 年(癸巳)

这一年各政权用什么历法、各用什么年号,以及农历每个月从哪天开始,都列在这里。农历朔日按张培瑜《三千五百年历日天象》的复原结果;与陈垣《二十史朔闰表》不一致的月份,在交互页(/calendar)会用标记标出。

当时通行的历法

时宪历(初一按真实合朔时刻确定;节气按太阳实际位置;计算基准:北京地方时(1645-1911));残明大统历(初一按真实合朔时刻确定;节气按平均岁实均分;计算基准:福州/台湾地方时)

并行的政权年号

明·崇禎;清·順治;南明·永曆

农历月序表(初一对应的儒略日号)

农历月初一对应编号(儒略日号)初一那天干支当月天数
正月2324845戊寅30
二月2324875戊申29
三月2324904丁丑29
四月2324933丙午30
五月2324963丙子29
六月2324992乙巳29
闰六月2325021甲戌30
七月2325051甲辰30
八月2325081甲戌29
九月2325110癸卯30
十月2325140癸酉30
十一月2325170癸卯29
十二月2325199壬申3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