方良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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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开 · 可引用 · 更新于 2026-09-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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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良永(1461—1527),明代官员。字寿卿,号松厓,亦作松崖,行第一,谥简肃。福建兴化府莆田县人,民籍。

生平

其父方朝深,母陈氏;曾祖方孟章,祖父方象辉。另有从父方朝宗、方朝清,弟方良节、方良盛、方良材,妻陈氏,孙方攸绩。

早年为生员,福建乡试第四十六名举人;弘治三年(1490)中庚戌科进士,登第二甲第二十九名。中进士后赴两广督逋赋,归朝授刑部广东司主事,受广东右布政使刘大夏器重,升刑部员外郎,改广东佥事;并随刘大夏平定琼州民变。

仕历

正德初年,因反对刘瑾,借海南杀人事被贬;再起为湖广副使,升广西按察使,并检举巡按御史朱志荣之罪。正德八年(1513)至十年(1515),先后任山东右布政使、浙江左布政使。

任浙江左布政使时,曾上疏阻止钱宁以制钞二万纳贿敛财;因忧祸及自身且母老,三疏乞休。明世宗即位后,朝廷内外交相举荐,拜右副都御史,抚治郧阳;因母老上疏乞终养。

都御史姚鏌请求破格褒宠,尚书乔宇、孙交称其家无赢赀,请依侍郎潘礼、御史陈茂烈的旧例赐廪米;世宗下诏每月给三石。母卒后,世宗下诏赐祭葬;服除,以故官任应天巡抚,仍在家中即获赐敕。

路经衢州时得病,上疏乞致仕,未获答复便遽归而卒。卒后有南京刑部尚书之命;讣闻上报,世宗赐恤如制,谥简肃。

著作与文字往还

所著《方简肃文集》,一作《方简肃公文集》,十卷,附录一卷。方良永曾致书魏校、刘大夏、唐冑、朱节、雷应龙、林有年,并收到林俊的答书。

他又曾向郑岳、黄巩、朱凤、周任、张琦、雷应龙、蔡宗兖赠诗文;为王大用作字说、名述,为周进隆作墓志铭,为雷应龙作传,为徐絃作祭文,并为田铎、周季凤的诗文作序,为周季凤的诗文作跋。彭泽为之作墓志铭,姚鏌为之作墓表。

参考来源

  1. CBDB 方良永(34612)
  2. 搜韵 方良永(46632)
  3. Wikidata 方良永(Q11084984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