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繁体中文版自动转换并自动校对
本页由繁体中文版自动转换,并经过自动校对。专名仍可能存在字形或用词错误;如有疑问,请参看繁体中文版及所引原始资料。
本页由繁体中文版自动转换,并经过自动校对。专名仍可能存在字形或用词错误;如有疑问,请参看繁体中文版及所引原始资料。
沈遘(1025或1028—1067),北宋官员。字文通,钱塘(今浙江杭州)人。
生平
沈遘初以荫补入仕,补郊社斋郎一事有「祖荫」与「父荫」两说。仁宗皇祐元年(1049)登进士,科第有概称「进士」与列作「进士第二」的不同说法;又因奏上《本治论》,异于当时多献诗赋者,受到仁宗赏识。
入仕后除大理评事,通判江宁府;又任太常丞、集贤院校理、判登闻鼓院、吏部南曹,权三司度支判官,并于1058至1060年间任三司都理欠司、三司都凭由司。其后召修起居注,改右正言,知制诰。
知制诰后出知越州、杭州,1062至1063年知扬州兼安抚使;英宗即位,迁龙图阁直学士,知开封府,后拜翰林学士,判流内铨。知杭州、越州、开封府时,明于吏治,所至有惠政,令行禁止。
仕历中另见秘书省著作郎、尚书省吏部郎中、尚书省礼部司郎中,以及右谏议大夫、三公、三馆、少师等职衔。母丧时离职,归苏州,既葬庐墓,服未竟而卒;卒时年四十。
家世与交游
父为沈扶;弟沈辽(1032—1085);孙沈晦(1084—1149);吴君庸(1026—1053)为其连襟。沈遘又与从叔括、弟辽合称「沈氏三先生」。
陈确为其同年友,孙侔与之有推荐关系;苏轼曾为其作书序,王安石为其作墓志铭、祭文,晏殊、赵宗颜曾为之作谥议。
著作
著有《本治论》十篇,作品集书名有《西溪集》与《西溪文集》两种写法;《西溪文集》十卷,今存。
参考来源
- CBDB 沈遘(1449)
- 搜韵 沈遘(28488)
- Wikidata 沈遘(Q11138786)
- 法鼓佛教人名规范数据库 沈遘(A004243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