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伯行(1651~1725;生年一作1652),清代官員、理學家。字孝先,號恕齋、敬庵,亦作敬菴。河南儀封人(今河南蘭考東)。
生平
康熙二十四年(1685)進士,授中書科中書。後歷官山東濟寧道、江蘇按察使,任福建、江蘇兩省巡撫,升戶部侍郎、禮部尚書。
居官二十餘年,曾獲康熙帝稱為「天下第一清官」,又稱「江南第一清官」。
康熙五十一年(1711)正月,江蘇鄉試發生辛卯科場案,總督噶禮被指以白銀五十萬兩舞弊、賄買舉人,張伯行上疏參劾;噶禮反參張伯行「七大罪狀」,遂成互參案。康熙帝先後命尚書張鵬翮、總漕赫壽、尚書穆和倫、張廷樞審理,張鵬翮奏稱事屬全虛;噶禮母親向康熙帝直陳其貪狀,並為張伯行申冤,康熙帝說:「其母尚恥其行,其罪不容誅矣!」噶禮終被革職。
張伯行雖以清官著稱,康熙帝仍評其操守雖好而辦事多糊塗執拗,又稱其素性偏執、短於才,不能勝任封疆之寄。康熙五十三年(1714),張伯行彈奏布政使牟欽元藏匿海盜張令濤;同年七月十七日,李煦密奏張伯行一怕海賊殺他、二怕仇人殺他,漕運總督郎廷極亦指其才性短偏、多疑苛細。後查明張令濤根本不是海盜。
不久,入直南書房,署倉場侍郎,1717年充順天鄉試正考官。後授戶部侍郎,1721年再充會試副考官。
雍正元年(1723)擢禮部尚書,賜「禮樂名臣」榜;次年奉命赴闕里祭祀崇聖祠。雍正三年(1725)卒,贈太子太保,諡清恪;光緒初年從祀文廟。
家世與交遊
其始祖、始遷祖為張彥實,女婿為孫一景,曾孫(重孫)為張裕孚。
學術思想
其學以程朱為主,及門受學者數千人。交遊中,冉覲祖、陸師、景日昣與之為友,沈起元、沈彤列為弟子。程御龍既為其弟子,又與之論學。
張伯行曾為周敦頤《濂溪集》作序、作傳,為羅從彥《豫章文集》作序,並為薛瑄、胡居仁、羅欽順作傳。
著作
可確認由張伯行撰著的有《小學集解》《續近思錄》《學規類編》《困學錄集粹》《養正類編》《近思錄十四卷》;編纂的有《廣近思錄》《朱子語類輯略》《濂洛關閩書》。
其著作有《伊洛淵源錄》《養正類編》《困學錄》《正誼堂文集》《居濟一得》等。
書目尚見《正誼堂文集》《居濟一得》《濂洺關閩書》《唐宋八大家文錄》《論學酬答(陸世儀)》四卷、《三賢政書》十八卷、《二程語錄》十八卷、《五子書集解》《伊洛淵源續錄》《唐宋八大家文鈔》十九卷、《困學錄》二十四卷、《困知記》《家規類編》《小學衍義》八十六卷、《居業錄》《居濟一得補遺》一卷、《性理正宗》四十卷。
又有《正誼堂續集》八卷、《正誼堂集》十二卷、《洛書集解》《濂書集解》《程氏家塾分年日程原本》《續困學錄》二十四卷、《續正誼堂文集》十卷、《薛文清讀書錄》八卷、《讀書錄》《近思錄集解》《道南原委》《道統源》《道統錄》三卷、《閨中寶鑑》《閩書集解》《關書集解》。
參考來源
- CBDB 張伯行(30621)
- 搜韵 張伯行(59965)
- Wikidata 張伯行(Q11066496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