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元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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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开 · 可引用 · 更新于 2026-09-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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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元衡(758—815),唐代官员、诗人,曾任宰相。字伯苍,河南缑氏(今河南偃师东南)人,祖籍并州文水。

生平

家世有异说:一说其为武平一之孙、武载德曾孙,武载德为武则天族弟;亦有称其为武则天曾侄孙。另列祖父武甄、父武就(713—790),从弟武儒衡(769—824),族人有武少仪,子为武翊黄。

德宗建中四年(783)登进士第,累辟使府;贞元年间历任监察御史、华原令、比部员外郎及司郎中,贞元末迁御史中丞。其仕历中的司郎中一职,有作「右司郎中」,亦有作「尚书省左司郎中」;顺宗即位后罢为太子右庶子,宪宗即位后复为御史中丞,进户部侍郎。

元和二年(807)正月,自户部侍郎拜门下侍郎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,兼判户部事,封临淮郡公;同年十月出任剑南西川节度使。任西川节度使时俭己宽民,三年后上下完实;元和八年(813)还朝秉政,复为宰相。

在文士交往中,与李宗闵有赠诗、文往来;柳宗元则有「素不悦武元衡」之语。

还朝后力主削藩,主张对藩镇用兵。元和十年(815),裴度出兵淮西讨吴元济,王承宗上疏请赦,武元衡斥其悖慢;同年六月三日早朝途中,为李师道所遣刺客杀害,卒年五十八。死后赠司徒,谥忠愍,谥号亦作忠湣。

文学成就与著作

武元衡工于五言诗,作品藻思绮丽、琢句精妙,当时流传甚广,往往被于管弦。诗歌评论以其五言长调当时称为「绝艺」,又有律诗胜古诗、五字句胜七字之评;《诗人主客图》列其为「瑰奇美丽主」。

著录有《临淮集》(亦作《临淮诗集》)十卷、《武元衡集》十卷,后者已佚。今存诗篇的辑录数量有异说:一说《全唐诗》存诗二卷,《全唐诗外编》及《全唐诗续拾》补诗二首;又有说法称《全唐诗》录诗197首。所作七律《送田三端公还鄂州》,见「鄂州杂诗碑」所录。

参考来源

  1. CBDB 武元衡(24654)
  2. 搜韵 武元衡(17734)
  3. 法鼓佛教人名规范数据库 武元衡(A009534)
  4. Wikidata 武元衡(Q101798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