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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嶽(1504—1570),明代官员。山东承宣布政使司兖州府汶上县(今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)人。字汝乔,一作惟高,号望湖,行第九,谥介肃。
生平
其曾祖为吴从善、祖父吴贵、父吴鼐、母姜氏;兄有吴崇、吴嵩、吴岩、吴岭、吴岫、吴岚、吴某;妻王氏,子吴渊、吴涵。
嘉靖七年戊子科山东乡试列第九名举人;另有乡贡举人次第一百七十、生员次第九之说。嘉靖十一年(1532)壬辰科会试列第一百六名,廷试中第二甲第七十一名进士。
及第后先在兵部观政,授户部主事,历员外郎、郎中。督饷宣府时,拒绝官吏进上的羡金数千,后出任庐州知府;因丁忧离职,服除后改任保定知府,有政绩。
此后历任山西按察司副使、浙江布政使司右参政;嘉靖三十三年(1554)十二月任湖广按察使,次年十一月任山西右布政使,次月升右佥都御史、巡抚保定,巡抚保定六府。任内奏裁征发费十之六七,后因病离任。
仕历还包括团练副使、承宣布政使、右参知政事、左佥都御史等职。嘉靖四十四年(1565)四月起升右副都御史、贵州巡抚,未赴任;次月进左副都御史,协理院事。嘉靖四十五年(1566)正月,升吏部右侍郎;同年十一月改左侍郎。
隆庆元年(1567),任南京礼部尚书,同年改南京吏部尚书;隆庆四年(1570),任南京兵部尚书,参赞机务。其后因病卒,明穆宗诏赠太子太保;仕历另列太子少保。
著作与交游
著有《诗集(吴嶽)》二卷、《望湖遗稿》及《礼考》一卷。
吴嶽为官清廉,持躬严整,清望冠一时。尚书马森称其平生所见廉节之士仅吴嶽与谭大初二人。于愼行为其撰墓志铭;王世贞在临别时作赠言,包括送别诗、序;周怡、张居正曾致书,张居正并收到答书。
参考来源
- CBDB 吳嶽(68315)
- 搜韵 吳岳(43792)
- Wikidata 吴岳(Q45603342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