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万镗(1485—1565),明代官员。字仕鸣,号治斋,江西南昌府进贤县(今江西省进贤县)人。
生平
科举履历包括生员与乡贡举人。弘治十七年(1504)中江西乡试第二名,弘治十八年(1505)联捷乙丑科进士,列第二甲第九十五名。授刑部主事。
正德年间,由刑部主事屡迁吏部文选清吏司郎中。其间吏部文选司署失火,曾下狱,赎还职。此后历任太常寺少卿、大理寺右少卿,正德十六年五月进左少卿。
明世宗即位后,因曾致书知县刘源清,令其防备朱宸濠叛乱,获赉金币。嘉靖元年(1522)二月升顺天府尹,丁忧归里;服阕后,嘉靖五年(1526)六月复任顺天府尹。
嘉靖六年(1527)十月升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,七年(1528)七月任南京兵部右侍郎,八年(1529)七月升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。嘉靖十一年冬,因彗星事进言,触怒世宗,被斥为民,并令吏部锢勿用;此后家居十年,屡经推荐而不得起用。
严嵩控制朝政后,万镗获其援引,嘉靖二十二年(1543)三月起复为右副都御史,勘处湖广、贵州夷情,参与剿抚。万镗采纳土指挥田应朝之计,诱致其酋,督兵攻破;嘉靖二十四年平定后召还,任兵部右侍郎。其后铜平酋龙子贤再叛,御史缪文龙指其剿抚俱失,世宗令抚按官勘覆,后归罪参将李经,事乃解。
嘉靖二十五年(1546)正月升兵部左侍郎,二十六年(1547)三月升南京刑部尚书,二十八年(1549)二月改南京礼部尚书;三十年(1551)三月召为刑部尚书,十月代李默为吏部尚书。嘉靖三十二年(1553)三月九年秩满,加太子少保。
吏部尚书任内,万镗受严嵩援引,行事多徇其意,且涉及贪污贿赂。抚治郧阳都御史出缺时,举荐通政使赵文华;适逢给事中朱伯辰弹劾赵文华,赵文华反指万镗借此排挤。嘉靖三十二年八月,世宗震怒,将朱伯辰与万镗一同罢免。万镗卒于1565年。隆庆初年官职获复。身后赠太子太保。
家世与交游
万镗为万福(1447—1522)之子。
曾祖万德铨,祖父万原和,母饶氏,妻杨氏。兄有万仕胜、万仕鲁、万镃、万钦、万锐、万镳、万鐩,弟万镐,子万汾。
交游方面,临别曾得吕柟、舒芬、刘龙所作赠言(送别诗、序),又收到靳学颜的赠诗、文,并曾收到张岳、王维桢、费宷的致书;另有袁洪愈弹劾万镗,以及林应麒得罪万镗之事。
著作
其著有《治斋集》;著作名目另包括《治斋文集》四卷、《治斋集》十七卷及《万太宰奏疏》等。
参考来源
- CBDB 萬鏜(68300)
- 搜韵 萬鏜(42194)
- Wikidata 万镗(Q15911172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