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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辙(1039—1112),北宋官员、文学家。字子由,一字同叔,晚号颍滨遗老;眉州眉山(今四川眉山)人,父苏洵,兄苏轼,母程氏。
生平
仁宗嘉祐二年(1057)进士,六年又举制科,所称科目有「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」与「贤良方正科」两说;因请求侍奉父亲,未即出仕。初除商州军事推官而未赴任,英宗治平二年(1065)出任大名府留守推官。
神宗熙宁二年(1069)召为制置三司条例司检详文字,议事多与王安石不合,力陈青苗法不可行,后出为河南推官。其后历陈州教授、齐州掌书记、签书应天府判官。
元丰二年(1079),兄轼因乌台诗案得罪,辙受连坐,贬监筠州盐酒税;在筠州时与毛维瞻唱和。元丰七年移绩溪令,次年神宗崩,召还朝,擢右司谏。
哲宗元祐元年(1086)入为右司谏,寻迁起居郎、中书舍人,历户部侍郎、翰林学士、吏部尚书、御史中丞、尚书右丞;元祐七年擢大中大夫守门下侍郎。任谏官及御史中丞时,曾论劾蔡确、韩缜、章惇等。
元祐八年哲宗亲政、起用新党后,绍圣元年(1094)以元祐党人落职,出知汝州、袁州,降授朝议大夫(另有朝请大夫之称),分司南京,筠州居住;四年责授化州别驾,安置雷州,元符元年(1098)迁循州。
徽宗即位后遇赦北归,北徙永州、岳州,复大中大夫,提举凤翔上清太平宫,定居颍昌府;崇宁中重开党禁,罢祠。晚年所居有颍昌府、许州两说。大观二年(1108)复朝议大夫,迁中大夫,政和二年(1112)转大中大夫致仕。
同年十月卒,年七十四。卒后谥文定,谥号时间一作即谥,亦作孝宗淳熙中追谥。
文学与著述
苏辙与父苏洵、兄苏轼同以文学知名,文章汪洋澹泊,列为唐宋八大家,与父、兄合称三苏。另有词作见于《栾城遗言》。
《栾城集》五十卷、《栾城后集》二十四卷、《栾城第三集》十卷、《栾城应诏集》十二卷;另有《诗集传》(亦称《诗传》)、《春秋集解》(亦见《春秋传》、《春秋集传》之题)、《古史》、《龙川略志》、《龙川别志》、《老子解》、《论语拾遗》、《游仙梦记》及《孟子解》等。
参考来源
- CBDB 蘇轍(1493)
- 搜韵 蘇轍(29941)
- Wikidata 苏辙(Q1155951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