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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金(1467—1544),明代官员。字国声,号凤山,行一,直隶常州府无锡县(今江苏省无锡市)人。
生平
曾祖秦物初,祖父秦景薰,父秦霖;母王氏,继母余氏,弟秦铭,妻钮氏,子秦泮,孙秦檉。
成化二十二年(1486)丙午科应天府乡试中式,列第六十二名举人;弘治六年(1493)登癸丑科会试第一百四十四名,列二甲第三十二名进士,授户部福建司主事。历户部河南司员外郎、山西司郎中、四川司郎中,丁父忧归,起复原职。
正德初升河南提学副使,改任河南参政(职名一作右参政,一作左参政),镇守开封,并在陈桥击败赵鐩。历任山东右布政使、左布政使,正德九年(1514;一说1515)升右副都御史,巡抚湖广,镇压桂阳瑶寨,平定贺璋、罗大洪、龚福全等叛乱,因功增俸一级,入为户部右侍郎。
明世宗即位后,改吏部右侍郎;因言官论争,复为户部右侍郎,改左侍郎,署户部事。嘉靖二年(1523)升南京礼部尚书,所上体恤百姓等建议获准,不久改南京兵部尚书;孙交去职后,召为户部尚书。
大礼议中反对世宗立生父为皇考,嘉靖六年(1527)自陈致仕。五年后复起为南京户部尚书,召拜工部尚书,加太子少保、太子太保,改任南京兵部尚书,致仕归。嘉靖二十三年(1544)卒,赠少保,谥端敏。
诗文与交游
为人平易,居官廉正。曾在黄鹤楼会友,作七古《黄鹤楼次李西涯阁老韵见寄》,后有多人唱和;另有七律《登黄鹤楼》。
弘治、正德年间社会既辍之后,秦金归自留都,邀二泉邵公、心泉吕公、惠岩顾公、松阁顾公、藕塘秦公、石村陈山人结诗会于山中,并以碧山名社。费寀为其作墓志铭,张璧为其书画作跋,袁袠为其庙碑作记;又有严嵩、林俊、吕柟、顾璘、崔銑等赠以诗文。
著有《凤山诗集》十卷,亦作《凤山诗槀》;另有《安楚录》《通惠河志》二卷。
参考来源
- CBDB 秦金(68197)
- 搜韵 秦金(50659)
- Wikidata 秦金(Q15905386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