趙南星(1550—1627;一說卒於1628年1月23日),明代政治人物、文學家。字夢白,另字拱極;號儕鶴,又號清都散客,後諡忠毅。名見益高,行第為一。直隸高邑縣(今河北)人。
生平
萬曆二年(1574)甲戌科進士,列第三甲第一百七十七名;此前於隆慶四年(1570)庚午科中順天府鄉試,名列第七十一。
其曾祖趙存禮、祖父趙澤民、父趙汝弼、母侯氏,弟趙南斗、趙南明,妻馮氏。
初除汝寧府推官,治行廉平。後遷戶部主事,調吏部考功,歷吏部文選司員外郎;再起為吏部考功司郎中。上疏陳干進、傾危、州縣、鄉官四害,觸忤時相,幾獲譴;旋以病歸。
萬曆二十一年(1593)主京察,要路私人貶斥殆盡,旋被嚴旨落職;另有謫判平定州之說。退居鄉里後,聲名日高,與鄒元標、顧憲成並稱「東林三君」;朝野請起用之疏數以百計,皆未獲採納。
明光宗即位後,起為太常少卿(另作太常卿),繼遷左都御史,尋任吏部尚書。在吏部尚書任內,以整飭天下為己任,銳意澄清,拒絕政府及中貴干請;又起用清廉正直者,中外忻忻望治。
魏忠賢初頗器重南星,後因拉攏不成而生惡感;南星不受其拉攏,並正色勸戒。故人之子魏廣微入閣後,三至南星門,皆拒不見;魏廣微因而與魏忠賢共排南星。
廷推山西巡撫時,南星力薦清廉的謝應祥,卻遭魏廣微阻撓,並被御史陳九疇彈劾;御史張訥又因其兄張樸未得該職,誣稱南星有壞政十罪。熹宗因而以「朋謀結黨」斥責南星等,南星被迫乞休;其後又被誣以貪贓一萬五千兩,削籍,謫戍代州。
南星素清貧,親朋故友捐助使其獲釋,仍戍代州,卒於代州;卒年有1627年與1628年1月23日兩說。崇禎初平反,追贈太子太保,追諡忠毅。
著作
南星以文學著稱,所著有《史韻》《學庸正說》等。另有《曹大家女誡直解》一卷、《女兒經注》一卷、《三字經注》一卷、《上醫本草》四卷、《趙忠毅公閑居擇言》一卷及《笑贊》一卷;相關集本見《趙忠毅公文集》二十四卷。
參考來源
- CBDB 趙南星(132172)
- 搜韵 趙南星(51311)
- Wikidata 趙南星(Q1592875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