方獻夫(1485~1544;生卒年另有約1486~1541之說),明代政治人物、經學家。初名獻科,字叔賢,號西樵,行第三;籍貫廣東南海(今佛山市),祖籍福建莆田。
家世與交遊
其父姓名有方遂、方允盛兩說;出生時父已去世。曾祖方勢宏,祖父方用中,母黃氏。
兄方貴科、方茂科,兄名亦作方茂夫;妻鄒氏,子方蕖、方蘩,從子方芷。
其交遊與文獻往來延伸至湛若水、王守仁、陸深、張岳、黃綰、戴冠等人:王守仁既為其師,亦曾答書;陸深、張岳、黃綰曾致書,戴冠有答書往來。呂本為其撰神道碑,方豪作書院記;方獻夫又曾上奏論救章拯。
生平
科舉、學籍履歷包括生員、鄉貢舉人與進士;弘治十八年(1505)中進士,列第三甲第一百五十六名,改庶吉士。入仕後乞歸養母,未幾母喪丁憂。
正德年間授禮部祠祭司主事,調吏部,先後任文選、驗封等司主事及員外郎;嘉靖二、三年間又任吏部考功司員外郎、文選清吏司員外郎。與王守仁論學,請為弟子,後以疾歸西樵山,讀書十年;又與湛若水為友。
嘉靖初還朝,適逢大禮議未定,草疏申明立場,支持明世宗尊生父為皇考,因而獲帝眷,任翰林院侍講學士;嘉靖四年(1525)升詹事府少詹事。其持論和平而為輿論視為奸邪,屢遭彈劾,遂以疾辭歸。
嘉靖六年(1527),與同里霍韜同被召修《明倫大典》,任纂修官、副總裁官;又署大理寺事,歷禮部右侍郎兼翰林院學士、吏部左侍郎,並充經筵日講官。嘉靖八年(1529)任讀卷官、總裁官。
《明倫大典》成後,加太子太保,晉吏部尚書;嘉靖十年召還時以疾辭,及再奉召始赴京。其後曾舉薦梁材、汪鋐、王廷相,退居西樵山,構築石泉精舍,藏書甚富,並在石泉書院講學。
嘉靖十一年(1532)復起為禮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,入閣輔政,官至內閣首輔;此後吏部尚書王瓊卒,獻夫掌吏部,並於嘉靖十三年(1534)任少保。其後再被彈劾離職,在閣二年,三疏引疾,獲准歸里,家居十年。嘉靖二十三年(1544)卒,贈太保,諡文襄。
學術與著作
方獻夫從王守仁問學,晚年在石泉書院講學,學術身份兼具經學家與思想家。《周易傳義約說》又作《周易約說》,十二卷;《西樵遺稿》八卷,亦作《西樵稿》五卷。其他作品題名包括《大明會典》一百八十卷、《大禮集議》、《明倫大典》、《內則詩》一卷、《大學中庸二原》、《學解諸說》、《慈聖太后女鑑》一卷及《程子語》。
參考來源
- CBDB 方獻夫(68286)
- 搜韵 方獻夫(46625)
- Wikidata 方獻夫(Q11084932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