崔與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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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开 · 可引用 · 更新于 2026-09-13

崔與之(1158—1239),南宋官員。字正子,一字正之,號菊坡,廣州增城(今廣東增城)人。

生平

紹熙元年(1190)補太學生,紹熙四年(1193)自太學登進士第,初授潯州司法參軍。其後歷淮西提刑司檢法官,知新城(一作建昌縣),通判邕州,知賓州,提點廣西刑獄,任內俱有治績;提點廣西刑獄時獎廉劾貪,罷行利病,風采凜然。

寧宗嘉定六年(1213),召為金部員外郎;七年(1214),知揚州,兼淮東安撫使。任內修濬城壕、創立五寨,組織忠義民兵抗金;金人深入無功。

嘉定十二年(1219),召為秘書監兼太子侍講,權工部侍郎,出知成都府兼四川安撫使;十四年(1221)除四川制置使。任成都、四川時整飭邊防、安撫將士,金人不敢來犯;蜀人比之張詠、趙抃,稱為「三賢」,立祠祀之。其後移知潭州、隆興府,辭不就,得奉祠。

嘉定十七年(1224),召為禮部尚書,不拜,便道還廣。理宗即位後,曾提舉宮觀;一說屢次授官皆辭。端平二年(1235),知廣州兼廣東經略安撫使,尋拜參知政事、右丞相,皆以老病力辭;並屢上疏論政事之當罷行與人才之當用舍。

嘉熙三年(1239),以觀文殿大學士致仕,卒年八十二。贈太師,累封至南海郡公,諡清獻。

親屬與交遊

父為崔世明,子為崔璲。交遊有王梠、譚凱;譚凱不為紛華所動,年二十餘即不赴科舉,崔與之稱其賢,廣帥楊長孺以崔與之之薦而推薦譚凱。曾士倬、黃鏞曾從學於門下;又薦宋詡、吳純臣、溫若春,其中溫若春因學行受其重視,崔與之薦諸朝。劉克莊、李昴英曾為其撰祭文,李昴英又撰《崔清獻公行狀》。

著作與身後

傳世文集題名有《崔清獻公集》《菊坡集》,亦見《菊坡集(崔與之)》;所傳詩作存一卷,集本為後人所編。《宋丞相崔清獻公全錄》亦為後人編成。

參考來源

  1. CBDB 崔與之(25174)
  2. 搜韵 崔與之(25201)
  3. Wikidata 崔與之(Q1105405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