应大猷

出自全球本体聚合平台

公开 · 可引用 · 更新于 2026-09-13

由繁体中文版自动转换并自动校对
本页由繁体中文版自动转换,并经过自动校对。专名仍可能存在字形或用词错误;如有疑问,请参看繁体中文版及所引原始资料。

应大猷(1487~1581),明代官员。字邦升,号容斋、容庵,浙江仙居人,籍贯又有乐清一说。

生平

早岁为庠生、监生,中乡贡举人,正德九年(1514)登甲戌科进士,列第二甲第一百一十二名,授南京刑部主事,与王激、许相卿为同年友。

正德十四年(1519)宸濠之乱平,以功升兵部职方司主事。寻入吏部,文选司主事出缺,乔宇力排众议,推举其补任;其后历稽勋、验封、考功、文选诸司员外郎,官至稽勋司郎中。

嘉靖六年(1527)出为广东布政使司右参政,再调江西参政,旋以母老辞归。里居期间,尝与金贲亨一同讲学。

嘉靖二十三年(1544)升云南右布政使,未几转广东左布政使,其后累迁佥都御史、副都御史,巡抚云南、四川、山东,并任吏部右侍郎。嘉靖二十九年(1550)俺答入犯,曾预抵御之事。

嘉靖三十一年(1552)十一月,擢刑部尚书。严嵩当国,户部郎中孙绘被谗下狱,应大猷竭力营救,反为严嵩父子所陷,嘉靖四十年(1561)遂告老还乡。

致仕后,隆庆、万历两朝先后诏书存问,世称「应尚书」。万历九年(1581)九月六日卒,年九十五。

为人与著作

应大猷居官廉洁,谢绝苞苴,杜绝请托;士有片善,急为揄扬;家无余资,而乐于赈施。晚年收徒讲学,于《易》学尤有专究,著有《周易传义存疑》一卷。曾为严时泰作行状;卒后,陆可教为撰祭文。

家世

父应匡,外祖父王存忠。兄应大经、弟应大桂,从兄弟应实。有子存初、存性、存素、存卓、存徵,孙汝化、朝卿、世功、世科、彦卿,曾孙昌襗。

参考来源

  1. CBDB 應大猷(133210)
  2. 搜韵 應大猷(45525)
  3. Wikidata 应大猷(Q3094165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