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景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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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开 · 可引用 · 更新于 2026-09-13

何景明(1483—1521),明代文學家;亦為政治人物,卒日一說為1521年8月5日。字仲默,一作仲黙,號大復,別號白坡、大復山人,行第作「四」,河南信陽人。

生平

幼年八歲能作文,十五歲中舉。曾為生員,弘治十五年(1502)中進士,列第三甲第一百七十三名,授中書舍人。

正德初劉瑾用事,何景明謝病歸;劉瑾敗後,以薦復除中書。武宗多以佞幸為義子,何景明上疏稱「義子不當蓄,宦官不當寵」。另有說法稱,他因上疏指斥宦官劉瑾而被免官,正德六年(1511)復職。正德十二年升吏部員外郎,十三年遷陝西提學副使;吏部員外郎一職又作吏部驗封司員外郎。後以病投劾歸,抵家而卒,年三十九;卒日一說為1521年8月5日。

家世與交游

父何信曾任渭源驛丞;太守李紀聞其有佳兒,召與己子同學。何信致仕歸後甚貧,李紀備車馬至郊外相送,並稱何信為「老友」、景明為「小友」。

曾祖何海、祖父何鑑,母李氏,繼母盧氏;兄何景韶、何景暘、何景暉,妻張氏。次子何立;孫何洛文生於1536年,另有孫女何氏(劉永泰繼母)、外孫女之子劉永豫,以及曾孫何裕家、何奕家、何起家。

文學活動與思想

何景明工於文,與李夢陽齊名,時人論天下詩文必稱「何李」。主張「文必秦漢,詩必盛唐」。又與邊貢、徐禎卿並稱四傑,及康海、王九思、王廷相合稱七才子,合為所謂「前七子」。

正德、嘉靖之間,何景明與李夢陽倡導復古之學,天下翕然從之,文體為之一變。何、李成名後論詩屢相牴牾;有評說何詩俊逸、李詩粗豪,亦有評說李以氣骨勝、何以豐神勝,認為二人取徑雖異,各有所長。

評論又稱其詩上追漢魏、下薄初唐,以清遠為趣、俊逸為宗;其古詩清美典雅,近體工麗,七言律與李夢陽同源而異流,風格婉佚,另有評者認為其取法杜詩。《種麻篇》《搗衣》《詠懷》的作品被評為力摹六朝,《聽琴》《獵圖》《送徐少參》《津市》《打魚》等篇則被認為深得杜甫之體。

門人有戴冠、孫繼芳;與康海、王世貞、李開先、陳文燭有文序往來,與鄭作相唱和。其文集又收有致李東陽、李夢陽、何瑭、楊一清、李攀龍、許煥之書。病危時囑墓文必出李夢陽之手;當時二人因論詩失歡,已久絕交。

著作

著作包括《大復集》《雍大記》《四箴雜言》《大復論》《學約書程》《何子雜言》。另見三十八卷本《何大復先生集》;另有三十八卷《大復巢》及《大復山人集》等題名。《學約書程》《大復論》《何子雜言》各一卷。

參考來源

  1. CBDB 何景明(34648)
  2. 搜韵 何景明(42193)
  3. Wikidata 何景明(Q10886251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