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達可(1541~1621),明代官員。字叔行,字亦作安節,號安節;宜興(今江蘇宜興)人。
生平
吳達可是吳儼姪孫;父吳駰,母屠氏,祖父吳儉,曾祖吳經。兄有吳夢熊、吳士遇、吳達禮、吳達聰,弟有吳達德、吳達義、吳達善、吳達觀、吳達能;妻李氏,子吳正志。
萬曆元年(1573)中應天府癸酉科鄉試,名列第一百十五;萬曆五年(1577)中丁丑科會試,列第一百二十九名,殿試三甲第五十三名,登進士第。授會稽知縣,歷知上高、豐城,頗有政聲,仕歷中並有良吏、循吏之稱;後選授御史。
萬曆十四年(1586)選為湖廣道監察御史,曾上疏請設經筵、勤學,並請萬曆帝與大臣、御史臺官員面議政務,帝答「知道了」;又劾大學士趙志皋老病昏庸,請罷其職,未獲准許。萬曆二十八年正月,請冊立皇長子為皇太子,舉行加冠、婚娶之禮,選補內閣大臣及諫議官員,並撤除礦稅宦官使者,未獲答覆。
後改河南道監察御史,巡視長蘆鹽政。歲歉,繪《饑民十四圖》上奏,力請賑貸;馬堂、張日華議增鹽稅時,吳達可直言力爭,議遂停止。
萬曆三十年(1602)改江西巡按御史。稅使潘相毆傷輔國將軍朱謀圮,拘禁宗人宗達,誣二人劫取稅金,又劾上饒知縣李鴻暗中主使;吳達可上疏稱宗人不當受刑、李鴻無罪,請懲潘相並復李鴻官職,未獲採納。潘相又請開發廣信銅塘山、採取大木,並開發泰和斌姥山石膏,吳達可再次力阻,議終作罷。
還朝後掌河南道事務,佐溫純考察京官;又陳新政要計,痛規首輔沈一貫,奏疏留中。萬曆三十三年升太僕寺少卿,三十六年改南京太僕寺卿,三十八年三月改南京光祿寺卿,四十年四月進通政使。任通政使時,彈劾因罪罷職而上疏詆毀朝臣的鎮撫史晉;又請改正奏疏格式、摒斥邪佞,獲萬曆帝允許。
萬曆四十一年六月乞休,卒於家,年八十一。天啟二年,贈右副都御史。
著作與交遊
著有《奏疏遺稿》、《三忠文選》。曹于汴為其書作序,葉向高為其撰墓誌銘,吳達可曾為周怡作年譜。又與馮夢禎、鄒元標、高攀龍、顧憲成、葉向高、趙南星等有書信往來,並收到顧憲成所贈詩文。
參考來源
- CBDB 吳達可(128245)
- 搜韵 吳達可(43952)
- 法鼓佛教人名规范数据库 吳達可(A043544)
- Wikidata 吳達可(Q20688211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