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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大夏(1436年12月25日—1516年5月30日),明代政治人物。
字时雍,号东山,自号东山居士,亦称东山先生,湖广华容(今属湖南)人。
生平
其父名一作刘仁宅,一作刘容宅;曾祖刘必弘、祖父刘行简,母严氏。
兄刘大中,弟刘大奇、刘大樁;先后娶吕氏、傅氏。
天顺三年(1459),中湖广乡试第一名,为解元;天顺八年(1464)进士,登第三甲第二十一名,选庶吉士。
宪宗成化初年馆试,本可留任翰林,乃自请改部职,授兵部职方司主事,升兵部车驾司郎中;其兵部郎中任期见于成化十二年至十九年(1476—1483)。
成化十九年(1483)出任福建右参政,有政绩,至弘治三年(1490)转任广东右布政使;任广东布政使的时间亦有弘治二年(1489)之说,弘治五年(1492)改浙江左布政使,次年擢都察院副都御史。
弘治三年(1490)十月,广西田州、泗城土官岑猛反叛,刘大夏前往平息。
弘治六年(1493),治张秋镇河决,并总理河道;弘治八年(1495)进户部侍郎,兼左佥都御史,理宣府兵饷,官历亦作左副都御史。
弘治十一年(1498)引疾归,于东山下筑草堂读书,时称东山先生。
越二年(1500)起右都御史,总制两广军务;弘治十五年(1502)拜兵部尚书,数疏陈国事,深得孝宗信任。兵部尚书任始另见弘治十四年(1501),至正德元年(1506)。
武宗即位后,权幸用事,刘大夏与之争而不得;正德元年(1506)三月上疏乞休归,加太子太保,官历亦作太子少保,并赐归。
正德三年(1508)九月,以岑猛事下北镇抚狱,又以忤刘瑾被逮;刘瑾欲置之死,幸屠滽、李东阳相救,改判充军肃州(今甘肃酒泉)。
另有说法称,吴洪曾力辩其罪,使刘大夏得解。
肃州官吏畏刘瑾,不敢供给膳宿,仅三名学生供养;正德五年(1510)夏遇赦归,刘瑾诛后复官,不久致仕。
正德十一年(1516)五月三十日卒,赠太保,谥忠宣,葬于华容县胜峰乡话岗村山坡。
著作与交游
刘大夏能诗,著有《东山诗集》《刘忠宣公集》;其著作名称亦见《东山集》。
其诗不以刻意雕琢为务,偶有所作而重事核意真,语特轩爽;《抚谕田州》《过六盘山》《谪所示子侄》等篇,写及田州战事、六盘山戍谪及谪所思归。
围绕其著述与身后文献,姜宝、陈文烛作书序,何孟春、崔铣、李堂作书跋;邵宝、王世贞、孙宜为其作传,林俊、张邦奇、何孟春、邵宝、顾璘作祭文。
临别时,李东阳、倪岳、王鏊、李梦阳、湛若水等曾以送别诗、序相赠。
参考来源
- CBDB 劉大夏(67777)
- 搜韵 劉大夏(42912)
- Wikidata 刘大夏(Q10897266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