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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崇古(1515—1588),明代官员,官至兵部尚书。字学甫,号鉴川,谥襄毅,山西蒲州(今山西永济)人。
生平
王瑶第三子,母孙氏,继母孟氏。
兄有王崇仁、王崇义、王崇道、王崇祖、王崇志,弟有王崇雅、王崇典、王崇勋、王崇教。妻张氏,女婿为郝承训、张循吉,孙有王之祯、王之模,曾孙有王宗孙、王隺孙。
科举履历列生员(庠生)、乡贡举人;进士登第二甲第八十七名,另列乡贡举人第279、生员第10。进士年有异说,一作嘉靖二十年(1541),一作嘉靖二十二年(1543)。
进士后除刑部主事,先后任安庆、汝宁知府,历陕西按察使、河南布政使。嘉靖三十四年(1555)任常镇兵备副使,常镇指常州、镇江;任职起年又有嘉靖三十八年之说。
在常镇任内击倭寇的地点有夏港、靖江两说,一说在夏港击倭寇,另一说在靖江歼倭寇,并从曹邦辅战于浒墅。
嘉靖四十三年(1564),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,巡抚宁夏,整修战守、纳降附,并数出兵捣巢;其他镇屡受鞑靼攻扰,宁夏独全。
边政与仕历
隆庆初年,任兵部侍郎兼右佥都御史,总督陕西、延、宁、甘肃军务,屡有军功;仕历又概称总督三边。
隆庆四年(1570),改总督山西、宣、大军务,与巡抚方逢时决策;俺答之孙把汉那吉降后,王崇古与俺答约和并归还其孙,主张和议互市,边境自此安宁。这一和议后称「俺答封贡」或「隆庆议和」,其影响被形容为东起延永、西抵嘉峪七镇的数千里军民得以乐业,岁省费十分之七。加兵部尚书。
张居正评此为「此所谓非常之事,非公(王崇古)孰能为之?」;其边防功绩又被概括为「崇古身历七镇,勋著边陲」。
万历初年召入协理戎政,加少保(太子少保);仕历对致仕时间有异说,一概作万历初致仕,另一较详叙述则作万历元年(1573)九月入京督理军营、万历三年九月任刑部尚书、五年(1577)任兵部尚书,十月告老还乡。
万历十六年(1588)病故,赠太保,谥襄毅。
著作与交游
所著书名见《公余漫稿》与《山堂彚槀》两种。
交游及书札往来方面,曾收温纯、王宗沐、张居正、王家屏、张瀚、王祖嫡、何东序、孟思等人致书。
又收到张居正、张佳胤、何东序的答书;艾穆曾致贺词。
许国、王锡爵为其作墓志铭或墓表;王崇古则为景溱、谢兰撰墓志铭,并为杨宗气、霍冀撰墓表。
参考来源
- CBDB 王崇古(124981)
- 搜韵 王崇古(51088)
- Wikidata 王崇古(Q15934835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