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時(1471~1538),明代政治人物,曾任內閣首輔。字宗易,行第一,號序菴、敘菴、松溪,諡文康。籍貫作任丘,亦作任邱,屬直隸河間府。
生平
其父李楘(1443~1509),祖父李溥,曾祖李榮;母邊氏,妻張氏。其子李坦與父皆為進士,孫李鏸。
早年入學為生員。弘治八年(1495)乙卯科順天鄉試第三十四名,弘治十五年(1502)壬戌科進士,列第二甲第十一名;改庶吉士,授翰林院編修。
弘治、正德年間,歷任翰林院編修、侍讀、右春坊右諭德、侍讀學士、侍講,並充經筵講官、纂修官及會試、鄉試考試官。
明世宗即位後,任講官並升侍讀學士;嘉靖三年(1524)升禮部右侍郎,因丁憂離職。服闋後任戶部右侍郎,復任禮部右侍郎,進左侍郎,嘉靖八年(1529)升禮部尚書,並任知貢舉官。
嘉靖十年(1531)七月加太子太保;同年秋因桂萼去世,兼文淵閣大學士,入內閣,與翟鑾同時輔政。其後歷任文淵閣、武英殿、謹身殿、華蓋殿大學士;嘉靖十一年(1532)任吏部尚書,屢加太子少保、太子太傅、少保、少傅、太子太師,嘉靖十五年(1536)進華蓋殿大學士。
仕途中又任副總裁官、總裁官及祀儀成典監修官,並三度充殿試讀卷官(嘉靖十一、十四、十七年);嘉靖八年知貢舉,正德三、九年任會試考試官,正德十四年任鄉試考試官。
事功與評議
入閣後以安靜為宗旨,所建諸典禮多由他人發端,再由其傅會成之;雖無大匡救,議論常本忠厚,廷論咸以為賢。其為人謹慎謙虛,亦曾論救魏良弼、馮恩等人。
嘉靖十二年至十五年,世宗數度召其與張孚敬、方獻夫、翟鑾等遊西苑、南內,命和古樂府及五、七言詩,並作《奉制記樂賦》;嘉靖十五年又與夏言、郭勳泛舟西苑,受顧問、賜宴。
交游與身後文獻
其墓誌銘由王同祖所作;曾為廖紀、沈冬魁作墓誌銘,王立道、霍韜、龔用卿、黃訓則為其作祭文。
又為費宏、陶琰作神道碑,趙永為其作行狀,而其為傅珪作行狀;呂柟、嚴嵩曾為相關建築題詠、作記或命名,顧鼎臣為書院作記。
嘉靖十七年(1538)卒於任,卒年另有1539年初之說;贈太傅,諡文康。
著作
所著有《南城召對錄》一卷與《薇花堂稿》;另有《文華盛記》一卷。文集名一作《藢花堂集》。
參考來源
- CBDB 李時(68140)
- 搜韵 李時(50689)
- Wikidata 李時(Q11096861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