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廷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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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开 · 可引用 · 更新于 2026-09-13

李廷機(1542—1616),明代進士、官員。字爾張,號九我,亦作久我;諡文節,另見文淸、文清兩寫。福建泉州府晉江縣人。

生平

早年以貢入太學,隆慶四年(1570)中順天府庚午科鄉試第一;萬曆十一年(1583)會試復第一,以榜眼中進士第二,授編修。

家世方面,曾祖為李敏輔,祖父為李璞,父李宗禹,母陳氏;弟李廷材,妻林氏,子李啟同、李啟熊。曾為黃墨堂學生。

授編修後累遷祭酒,以嚴格施教為主;其後任南京吏部右侍郎,曾兼署戶、工二部,辦事綜理精密,又召為禮部左侍郎。萬曆二十五年任詹事府少詹事,翌年轉任南京吏部右侍郎。

入閣年份有作萬曆三十四年(1606),亦有作三十五年;其時以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參預機務,後官至文淵閣大學士,並為內閣首輔。關於在閣與秉政時間,則有「系閣籍六月、秉政僅九閱月」及「系閣籍六年、秉政止九月」兩種說法。

政爭與退居

入閣後,言官以其與申時行、沈一貫等私相授受,交章彈劾;李廷機連疏求去而不視事,至萬曆四十年始獲准。萬曆三十六年(1608),朝臣論首輔朱賡罪並及李廷機,李廷機閉門數月不出,內閣事務由新入閣的葉向高處理。

其後數年攻訐不斷,李廷機萌生辭意,賣掉燕京房屋產業以賑濟貧苦,遣親人返泉州,自己隱居真武廟;求退達五年,連續上書一百二十回,皇帝視若無睹,遂冒罪自行回籍。萬曆四十年(1612),獲准致仕;九月晉太子太保回籍,居四年而卒,贈少保,諡文節。

人物與政事

李廷機為人廉潔,遇事有執;同時性格固執,且不諳大體。輔政時,四川巡撫喬璧星欲討鎮雄安堯臣,與貴州守臣持議不決;李廷機力主撤兵,其後終於無事,議者稱之。

著作與交遊

著有《李文節集》二十八卷。集內可見致楊道賓、答葉向高的書信,並有湯顯祖致書;趙世卿、陶望齡曾為其所著書作序。

參考來源

  1. CBDB 李廷機(123964)
  2. 搜韵 李廷機(47403)
  3. Wikidata 李廷機(Q11096366)
  4. 法鼓佛教人名规范数据库 李廷機(A004028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