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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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开 · 可引用 · 更新于 2026-09-13

李光(1078—1159),宋代官員、理學家。字泰發,一作泰定;號轉物居士、轉物老人、博物居士,另有讀易先生之號;越州上虞人(今浙江上虞東南),亦作今浙江紹興。

生平

崇寧五年(1106)進士。調知開化縣,移知常熟縣;宣和年間累遷司封、司勳員外郎,入為符寶郎,因言事貶監汀州酒稅。

欽宗即位,擢右司諫,遷侍御史。高宗建炎元年(1127)擢秘書少監。建炎三年(1129)知宣州。在宣州時繕城池、聚兵糧、建義社,守境有方。後改知臨安府。

紹興元年(1131)知婺州,甫至郡擢吏部侍郎;吏部職銜亦作吏部尚書。紹興二年授淮西招撫使。其後改江東安撫大使、知建康府兼壽春府。後落職提舉台州崇道觀。其後復知湖州、平江府、台州、溫州。紹興五年又除禮部尚書,出知台州、溫州。

紹興七年為江南西路安撫制置大使兼知洪州。紹興八年拜參知政事。

紹興九年因與秦檜不合,出知紹興府,改提舉洞霄宮。在執政期間,反對割地乞和,認為金人不可相信、和議不可恃、守備不可撤,並當面斥秦檜「盜弄國權,懷姦誤國」。遂為檜所惡,執政一年而罷。

紹興十一年貶建寧軍節度副使,藤州安置;十四年移瓊州,二十年移昌化軍,二十五年秦檜死,內遷郴州;二十八年復左朝奉大夫,任便居住,二十九年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孝宗即位,追復資政殿學士,諡莊簡;諡號又作安簡、莊肅。

其父李高,母史氏,岳父為管時可;妻管氏(1104—1175)。子有李孟博、李孟堅(1115—1169)、李孟珍(1129—1184)及李孟傳(1136—1219),李孟傳的排行一作季子、一作五子。女婿有潘畤、陸權之、曹粹中、章駒;孫輩包括李知孝、李知微、李知和,孫女嫁胡泳,曾孫有李復、李衢。

學術與著作

曾學於劉安世,列為理學家;其政論反對割地乞和,並主張和議不可恃、守備不可撤。

著有《讀易詳說》(一作《讀易老人詳說》)十卷、《兵略》十卷、《神仙傳》十卷、文集三十卷,文集已佚。另有《椒亭小集》一卷,後輯《莊簡集》十八卷,並有《李莊簡詞》之名。

參考來源

  1. CBDB 李光(8079)
  2. 搜韵 李光(27356)
  3. Wikidata 李光(Q11095469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