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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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开 · 可引用 · 更新于 2026-09-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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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珙(1122—1178),南宋官员、理学家。字共父,一字恭父,字又见作共甫。崇安人(今福建武夷山市),谥忠肃。

生平

祖父刘韐,父刘子羽,从父刘子翚,嗣母卓氏;长子刘学雅,次子刘学裘,族子刘如愚,女婿赵崇宪。

高宗绍兴十二年(1142)进士,登乙科,监潭州南岳庙;二十一年为诸王宫大小学教授,二十四年权秘书省校勘、中书舍人。秦桧欲追谥其父,召礼官会问,珙不至,因忤秦桧罢官;秦桧死后召还,二十九年起为秘书丞,累迁中书舍人。

孝宗隆兴元年(1163)除集英殿修撰,亦知泉州;二年知衢州。乾道元年(1165)知潭州兼荆湖南路安抚使,任内镇压郴州李金起义。乾道三年,除翰林学士、知制诰,兼侍读,迁同知枢密院事;四年兼参知政事,出知隆兴府兼江南西路(江西)安抚使。五年知荆南府兼荆湖北路安抚使,任官地一作江陵府;八年再知潭州,镇压茶贩起义。淳熙二年(1175)知建康府兼江南东路安抚使兼行宫留守,任官地一作昇州。

在江南西路任内,奏免夏税钱、秋苗米数十万,并置场平籴。病危时仍上疏谏近习用事,并手书告别张栻、朱熹,以未能为国雪耻为恨;淳熙五年七月卒,年五十七。

学术与著作

在学术交游方面,与朱熹同学、同门,并与张栻论学。朱熹为其撰墓志铭、神道碑、行状,张栻为作斋堂铭、学记;朱熹、陆游、张栻并为作祭文,朱熹又以遗奏推荐之。

著有《江东救荒录》五卷,诗作现录二首。

参考来源

  1. CBDB 劉珙(11829)
  2. 搜韵 劉珙(25103)
  3. Wikidata 刘珙(Q45372664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