獨孤及(725—777,生年另有726年之說),唐代文人、詩人。字至之,排行十四,諡憲,世稱獨孤常州。洛陽(今屬河南)人。
生平
其父為獨孤通理,子有獨孤朗、獨孤郁,甥女為李盈。天寶十三載(754)應道舉,對策高第,中洞曉玄經科;科舉名目另見進士。
授華陰尉。安史之亂起,南奔;肅宗至德年間避地越州,歷佐浙東節度及江淮都統幕。乾元元年(758)任浙東節度使判官;上元元年(760)任左金吾兵曹,充江淮都統李峘掌書記,職名又作衛兵曹參軍。
寶應元年(762)任湖州縣令;廣德元年(763)徵為左拾遺,次年遷太常博士,後歷禮部、吏部二員外郎。大曆三年(768)出任濠州,職銜有作判史、刺史;大曆五年(770)改舒州刺史,以治績加檢校司封郎中,並賜金紫。大曆八年(773)或九年遷常州刺史,至大曆十二年(777)四月卒,年五十三。
文學與思想
客游梁、宋時,與高適、賈至、陳兼為友,並與岑參、常袞等有詩文往來。性孝友,喜鑒拔後進,為文彰明善惡,長於論議;與李華、蕭穎士、賈至等先後倡導古文,為唐代古文運動先驅。獎掖後進,梁肅為其學生,朱巨川、崔元翰等亦出其門,天下稱之為文伯。
其文以立憲誡世、褒賢遏惡為用,論議尤長;後世評其寬簡直婉、辯而不華,亦有指其少和暢者。其論詩主緣情綺靡說;詩格調高古、風塵迥絕,亦有評其詩筆俱高、為中唐一大家。對其全集的評價並不一致:有論者以近八十首計,認為冗累處多而佳處近元道州,仍不應因此盡棄。
著作
著有《毘陵集》二十卷,今存;《全唐詩》編詩二卷,另有補詩四首或二首之說。除詩文集外,曾為李白撰《送李白之曹南序》,又為獨孤璵、獨孤通理及崔氏(獨孤問俗妻)撰墓誌銘;其墓誌銘由崔祐甫所作。
參考來源
- CBDB 獨孤及(32917)
- 搜韵 獨孤及(18488)
- Wikidata 獨孤及(Q1607840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