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四維(1526~1585;卒年一作1586),明代政治人物。籍貫有山西蒲州、山西蒲州平陽兩說,後者今屬山西省臨汾市。字子維,號鳳磬;別號鳳磐,或作鳳盤,字又作子繼,卒諡文毅。
家世與科舉
張四維出身山西鹽商世家,為蒲州豪賈。父為張允齡,祖父張誼,曾祖張寍;母王氏,妻王氏,有弟張四端、張四教、張四事、張四象、張四術、張四輔。
十五歲中秀才,名列優等,為學政所奇。嘉靖二十八年(1549)中山西鄉試,名次一作第二名,另見作83。嘉靖三十二年(1553)中癸丑科進士,入翰林院為庶吉士,登第二甲第八十六名;嘉靖三十四年(1555)授翰林院編修。
仕途
隆慶元年(1567),因分摹《永樂大典》有功,升右春坊右中允,充經筵日講官,後升左春坊左諭德兼翰林院侍讀。倜儻有才智,明習時事與邊務,為高拱所器重,並有「真博物君子」之譽。隆慶三年(1569),高拱擢其為翰林院學士,再升吏部右侍郎;隆慶四年(1570)十月,蒙古俺答汗之孫漢那吉歸降朝廷,四維力挺高拱、張居正,促成俺答封貢,升吏部左侍郎,因病乞歸。
萬曆二年(1574)復原官,仍掌詹事府事,充《世宗實錄》副總裁。萬曆三年(1575),經張居正推薦,以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入參機務;萬曆六年(1578)春,主持神宗婚禮,加少保,進武英殿大學士。
最初在內閣任職時,多曲從張居正;後因擬旨未盡如其意,兩人關係漸壞。萬曆十年(1582)張居正病逝後,張四維代為首輔,一反張居正的改革措施,轉而緩和矛盾、收攏人心,並擬旨宣佈張居正「誣蔑親藩,侵奪王墳府第,籍制言官,蔽塞朕聰,專權亂政」等罪,累官加至少師、吏部尚書、中極殿大學士。
萬曆十一年四月,張四維因父喪回鄉守孝;臨行勸神宗法祖、孝親、講學、勤政、清心、寡欲、惜財、愛民,遂離職。萬曆十三年(1585)十月,服喪將滿,病卒於家;神宗輟一日視朝,諡文毅。
著作與文章
著有《條麓堂集》三十四卷。另為張鵬所著書作序,並為王與齡、馬自強、亢思謙撰墓誌銘。
參考來源
- CBDB 張四維(124070)
- 搜韵 張四維(45540)
- Wikidata 張四維(Q11068197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