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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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开 · 可引用 · 更新于 2026-09-13

吳芾(1104—1183),宋代官員。 字明可,號湖山居士,諡康肅。 籍貫台州仙居(今浙江仙居)。

生平

父吳師錫,岳父郭澠;從兄有吳謙、吳詠,從子為吳渭。 長子吳津(1133—1196),次子吳洪、三子吳洎、四子吳沃;女婿有王鏞、陳揚善。

高宗紹興二年進士。 相關年代一作一一一三。 仕歷包括樂清縣尉。 登第後歷刪定官、秘書省正字,出任處、婺、越三州通判,後知處州。 因不附秦檜而罷。 紹興末金兵南下,吳芾勸高宗親征,並請駐蹕建康。 紹興三十一年召為監察御史,遷殿中侍御史、戶部侍郎,出知婺州。 孝宗即位後,歷知婺州、紹興府、臨安府、太平州、隆興府;入朝為給事中,歷刑、吏、禮三部侍郎。 仕歷中又有知南平軍事、知臨安軍府事,以及徽猷閣直學士、集英殿修撰等職。 以剛直見忌,求去;後以敷文閣直學士知臨安府,並提舉太平興國宮。 乾道三年(一一六七)起知太平州,五年改知隆興府,六年以年老奉祠。 淳熙元年(一一七四)以龍圖閣學士(亦作龍圖閣直學士)致仕;淳熙十年卒,年八十。

交遊

吳芾稱賞蔣晉「仕不殞身,去不忘居」,並謂其忠智逈出尋常。 與秦檜的關係兼見友好與遭排擠兩說。 與李之儀有互相作序之事,周必大為《湖山集》作序。 曾與鮑昌朝、左達功、朱世同同為詩社成員,並與林徽之相唱和;朱熹為其撰神道碑,王舟瑤、王魏勝又為《湖山集》作跋。

著作

著有《湖山集》。 《湖山集》原有二十五卷,另有長短句三卷、別集一卷、奏議八卷,均已佚;清四庫館臣據《永樂大典》輯為十卷,本集附周必大序。 另有《詩文集(吳芾)》三十卷、《表奏(吳芾)》五卷之著錄。

參考來源

  1. CBDB 吳芾(1970)
  2. 搜韵 吳芾(25062)
  3. Wikidata 吳芾(Q1091911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