方揚(1540—1583),明代官員,徽州府歙縣(今安徽歙縣)人。字思善,號初菴,行第三,亦作初庵。
生平
方揚曾為生員,列鄉貢舉人;隆慶五年(1571)辛未科進士,登二甲第十七名。登第後初授陝州知州,擢南京戶部司員外郎,歷遷南京戶部郎中。任南京戶部郎中時,有人倚仗權勢,私據公田,假稱社田以給貧乏,托方揚作記;方揚不應,遂被以事誣陷。萬曆六年(1578)十一月,謫守隨州,後升嘉興府同知;萬曆十年(1582)遷浙江杭州府知府。任杭州知府半年,以病乞歸,未幾而卒,年四十四。
家世
其曾祖為方社昌,祖父為方景英,父為方從本,母為黃氏;兄有方忠、方廉,妻洪氏。
著述與交游
著有十六卷《方初庵先生集》,另有《方初庵集》《初菴槀》《山中集》《孝經句義》《中州藁》《朞月守考》《南中草》《湖中藁》《仕學巵言》。其文集收有致黃洪憲、陸光祖等書札,亦有答徐栻、殷正茂等書。方揚曾為焦竑所著書作序;王世貞、李維楨為其撰墓誌銘,汪道昆為其作傳。
參考來源
- CBDB 方揚(126409)
- 搜韵 方揚(46601)
- Wikidata 方揚(Q4557167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