劉沆(995~1060),北宋政治家。字沖之,一作冲之,諡文安,吉州永新(今江西永新)人。
生平
仁宗天聖八年(1030)進士,擢進士第二,授大理評事、通判舒州。其後歷三司度支判官、戶部判官,同修起居注;累遷太常寺丞、太常博士,擢右正言、知制誥、判吏部流內銓。知衡州,斷大姓偽券奪田之案。又歷知建州、昇州、鄂州、江陵府、洪州等州府。
奉使契丹,坐酒醉失態、辱及館伴,出知潭州、和州、江州。時湖南瑤人起事,乃以龍圖閣直學士知潭州兼安撫使,鎮壓之。其後知審刑院,除知永興軍,又以龍圖閣學士權知開封府,遷尚書工部侍郎。
皇祐三年(1051),拜參知政事。至和元年(1054),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、集賢殿大學士,改園陵使,嘗建言杜絕近臣保薦、陳丐親屬、敘勞干進三弊。嘉祐元年(1056),被論以挾私劾出御史,罷為觀文殿大學士、工部尚書,知應天府,遷刑部尚書,徙陳州。嘉祐五年(1060)卒,年六十六,贈左僕射兼侍中。
家世與交游
祖劉煦、祖母張氏,父劉素、母顏氏;子劉瑾、劉琯,從子劉璯,孫劉僩。為相時嘗館太學生蔡曾於家,以訓諸生;曾被吳中復彈劾。其書有鄭獬序、周必大跋,鄭獬又為撰祭文。
著作
著有《書目》二卷、《劉氏家譜》一卷,詩今存四首。曾鞏為撰《劉丞相沆思賢之碑》,見《名臣碑傳琬琰集》下集卷八;《宋史》卷二八五、《隆平集》卷五、《東都事略》卷六六並有傳。
參考來源
- CBDB 劉沆(8090)
- 搜韵 劉沆(22965)
- Wikidata 劉沆(Q10900049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