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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弘静(1516~1611),明代官员。字定之,号采山(一作釆山),直隶徽州府歙县(今安徽歙县)人。嘉靖二十九年(1550)进士,官至南京户部右侍郎。生卒年亦有异说,作1517年12月1日生、1611年10月16日卒。
生平
方弘静出于歙县方氏,于诸兄弟中行三。曾祖方茂富、祖父方泰孙、父方虎,母胡氏,继母郑氏;兄方玄静、方颐静,弟方武静、方本静、方守静;娶郑氏。
早年为庠生,嘉靖二十五年(1546)举应天府乡试第十名,二十九年(1550)会试第十四名,登进士第二甲第八名。
授东平州知州,迁南京户部郎中,出为四川佥事,累官江西按察司副使。嘉靖四十三年(1564)十月调广西,以提学副使提调学校,视学粤西。旋转江西布政使司左参政,治严嵩父子狱,有所波连;又不肯依附严嵩。
隆庆元年(1567)十月升湖广按察使,二年(1568)十二月升江西右布政使,四年(1570)二月升广东左布政使,六年(1572)十月升太仆寺卿,十一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、巡抚浙江。万历二年(1574)二月为南京科道论劾,令回籍听勘;十二年(1584)十月以原官抚治郧阳,十四年(1586)升总督南京粮储户部右侍郎,十五年(1587)任南京工部署部事户部右侍郎,十七年(1589)中蜚语归;其历官尚见南直隶布政使、南京工部尚书等职。万历三十九年(1611)卒,年九十五。
交游
少时与乡人结诗社;入仕后,汪伯玉方擅时名,倡谼中社,再三招致,不肯往。与毕懋康为友;李维桢为撰书序、祭文,叶向高为撰墓志铭,顾起元为撰行状及诗文序,王樵、汤宾尹等并以诗文相赠。
著作
晚年多所结撰,有《素园存稿》二十卷,又作《素园稿》;另著《千一录客谈》一卷。《素园存稿》所收书札,见其与王樵、吴国伦、汪道昆、耿定向、赵用贤、詹景凤、陈所学诸人往还,并有答曹大埜、李维桢书。
参考来源
- CBDB 方弘靜(126387)
- 搜韵 方弘靜(46598)
- Wikidata 方弘静(Q45570321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