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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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开 · 可引用 · 更新于 2026-09-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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潘希曾(1476~1532),明代官员。字仲鲁,号竹涧,行第为「五」。籍贯为浙江金华府金华县,属民籍;户籍地在金华。

生平

其高祖(又作四世祖)潘彦亨,曾祖潘文华,祖父潘洪;父潘璋(1435~1489),母姜氏。有兄潘希奭、潘荣、潘希颜,弟潘植。

妻叶氏,妾章氏、葛氏;子潘徽(1495年生)、潘绍、潘绶,女潘粹,女婿程文德(1497~1559)。孙有潘承祜、潘承禠、潘承禋、潘承祥。

科举与仕历

弘治十四年(1501)中辛酉科浙江乡试第十八名;科举名次另作乡贡举人第三十三名、生员第十八名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联捷壬戌科,列第三甲第九十二名进士。

进士及第后改翰林院庶吉士,丁忧,服阕后于弘治十八年七月授兵科给事中;因灾异上疏言八事,斥责近侍。

正德二年九月升吏科右给事中,出核湖广、贵州军事储备;因不贿赂刘瑾,正德三年七月被刘瑾矫诏廷杖三十,除名为民。

刘瑾被诛后,起为刑科右给事中;正德七年八月升礼科左给事中,九年正月升工科都给事中,十一年正月升南京太仆寺少卿。正德七年(1512)曾副湛若水出使安南,任务涉及册封安南国王。

世宗即位后,十六年七月升南京太仆寺卿;嘉靖二年(1523)升南京太常寺卿,十月改北太常寺卿,提督四夷馆。大礼议时,据理力争。

嘉靖四年六月,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南赣,提督南赣、汀漳等处军务,剿灭惠州反贼。

嘉靖六年九月升工部右侍郎;七年七月兼都察院左佥都御史、总理河道,代盛应期治理黄河,修筑长堤一百四十余里;九年五月进至正二品俸秩。

嘉靖十年二月改任兵部右侍郎,八月转左侍郎;十一年五月卒,年五十七,赠兵部尚书。卒所为顺天府,葬于武义。官阶称衔有通议大夫;墓志铭题作正议大夫、资治尹。

交游与著述

潘希曾与陈纲为友,曾为陈纲、徐赞作临别赠言(送别诗、序);章拯、傅烱曾推荐他。

他又为林廷选的书画作跋,为王铨家谱作序;其墓志铭由崔铣、湛若水撰,田汝成作祭文,并曾为潘珏、潘玮作墓志铭。

著作

著作有《竹涧集》《竹涧奏议》《竹涧先生文集》八卷、附录一卷及《南封录》;《南封录》列为撰著。

参考来源

  1. CBDB 潘希曾(34647)
  2. 搜韵 潘希曾(50734)
  3. Wikidata 潘希曾(Q28416762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