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页由繁体中文版自动转换,并经过自动校对。专名仍可能存在字形或用词错误;如有疑问,请参看繁体中文版及所引原始资料。
范纯仁(1027—1101),北宋官员。字尧夫,谥忠宣,苏州吴县(今江苏苏州)人;籍贯有洛阳、吴县两说。
生平
范仲淹次子,母李氏;早年曾从胡瑗、孙复学。仁宗皇祐元年(1049)进士,并以父荫授太常寺太祝,因侍父而未即出仕;父卒后,始以秘书省著作佐郎知汝州襄城县,继任许州观察判官、知襄邑县。
英宗治平元年(1064),擢江东转运判官,召为殿中侍御史;因濮议屡奏不当追尊濮王,遂出为通判安州,改知蕲州,历京西提点刑狱、京西及陕西转运副使。
神宗即位,召为起居舍人、同知谏院,加直集贤院、同修起居注,改判国子监。因反对王安石变法,认为新法妨民,言多激切,出知河中府,徙成都路转运使,并戒州县不得仓促推行。
此后历知利州、庆州、信阳军、齐州,乞罢后提举西京留司御史台,再知河中。
哲宗即位,元祐元年(1086)复知庆州,不久召为给事中,进吏部尚书、同知枢密院事;元祐三年(1088)拜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,入居宰执。哲宗亲政、章惇为相后,坚辞执政,出知颍昌府,后知太原府,徙知河南府。
元祐八年(1093)召复拜右仆射,再出知颍昌府;因忤章惇意,且列入元祐党籍,累贬武安军节度副使、永州安置。
徽宗即位后,曾分司南京、居邓州,亦有归许养疾之事;一度连除观文殿大学士,因目疾乞归。建中靖国元年(1101)卒,年七十五,谥忠宣。
亲属与交游
范纯仁娶王氏,有兄范纯祐、弟范纯礼与范纯粹,五子依次为范正民、范正平、范正思、范正路、范正国。
师事胡瑗、孙复,与张徽、施大任相友。
政治与著作
范纯仁反对王安石新法,以妨民为由上言,并在地方任上告诫州县不可遽行,议论多激切。
著有《范忠宣集》二十卷、《弹事》五卷、《国论》五卷、《言行录》二十卷;今存文集二十卷、奏议二卷、遗文一卷,《范忠宣集》中诗五卷。另有《范忠宣奏议》《范忠宣集遗文》《忠宣公诗余》《尚书解》等题名。
参考来源
- CBDB 范純仁(559)
- 搜韵 范純仁(29894)
- Wikidata 范纯仁(Q15926068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