范純仁(1027—1101),北宋官員。字堯夫,諡忠宣,蘇州吳縣(今江蘇蘇州)人;籍貫有洛陽、吳縣兩說。
生平
范仲淹次子,母李氏;早年曾從胡瑗、孫復學。仁宗皇祐元年(1049)進士,並以父蔭授太常寺太祝,因侍父而未即出仕;父卒後,始以秘書省著作佐郎知汝州襄城縣,繼任許州觀察判官、知襄邑縣。
英宗治平元年(1064),擢江東轉運判官,召為殿中侍御史;因濮議屢奏不當追尊濮王,遂出為通判安州,改知蘄州,歷京西提點刑獄、京西及陝西轉運副使。
神宗即位,召為起居舍人、同知諫院,加直集賢院、同修起居注,改判國子監。因反對王安石變法,認為新法妨民,言多激切,出知河中府,徙成都路轉運使,並戒州縣不得倉促推行。
此後歷知利州、慶州、信陽軍、齊州,乞罷後提舉西京留司御史臺,再知河中。
哲宗即位,元祐元年(1086)復知慶州,不久召為給事中,進吏部尚書、同知樞密院事;元祐三年(1088)拜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,入居宰執。哲宗親政、章惇為相後,堅辭執政,出知潁昌府,後知太原府,徙知河南府。
元祐八年(1093)召復拜右僕射,再出知潁昌府;因忤章惇意,且列入元祐黨籍,累貶武安軍節度副使、永州安置。
徽宗即位後,曾分司南京、居鄧州,亦有歸許養疾之事;一度連除觀文殿大學士,因目疾乞歸。建中靖國元年(1101)卒,年七十五,諡忠宣。
親屬與交遊
范純仁娶王氏,有兄范純祐、弟范純禮與范純粹,五子依次為范正民、范正平、范正思、范正路、范正國。
師事胡瑗、孫復,與張徽、施大任相友。
政治與著作
范純仁反對王安石新法,以妨民為由上言,並在地方任上告誡州縣不可遽行,議論多激切。
著有《范忠宣集》二十卷、《彈事》五卷、《國論》五卷、《言行錄》二十卷;今存文集二十卷、奏議二卷、遺文一卷,《范忠宣集》中詩五卷。另有《范忠宣奏議》《范忠宣集遺文》《忠宣公詩餘》《尚書解》等題名。
參考來源
- CBDB 范純仁(559)
- 搜韵 范純仁(29894)
- Wikidata 范純仁(Q15926068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