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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延(1499~1561),明代官员。字南乔,号崦山,一作俨山,江西吉安府吉水县人,卒谥简肃。
生平
嘉靖元年(1522)中江西乡试第四十名举人,二年(1523)联捷癸未科进士,会试第九十八名、三甲第一百五十五名。初授潜江知县,调新会知县,政绩卓著,入祀两地名宦祠。嘉靖七年(1528)擢兵科给事中。
因上疏反对褫夺新建伯王守仁爵位,谪太仓州判官,旋丁忧去职;服阕后补宿州,历南京吏部郎中,出为广东按察司副使,累迁右参政、左参政。
嘉靖二十四年(1545)迁福建按察使,二十六年(1547)迁广东左布政使;同年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应天,平定林成之乱,进兵部右侍郎,提督两广军务。嘉靖三十年(1551)召为刑部左侍郎,历南京右都御史;三十一年(1552)进南京吏部尚书,一作南京礼部尚书,寻改兵部,参赞机务。嘉靖三十四年(1555)召还京师,任都察院左都御史,考核天下官员,秉公无私,与刑部尚书郑晓、大理寺卿马森并称「三平」。嘉靖三十七年(1558)加太子少保。
世宗采纳给事中徐浦之议,令廷臣及督抚举荐边才,前侍郎郭宗皋、都御史曹邦辅、吴岳,祭酒邹守益,修撰罗洪先等皆在推荐之列;御史罗廷唯上疏反对,世宗遂疑吏部滥举,命会同都察院核议。周延与尚书吴鹏等上言所举皆不负人望,世宗不悦,斥责周延等,荐贤之事自此作罢。
嘉靖四十年(1561)卒于官,赠太子太保,《明史》有传。
著作与交游
有《简肃公遗稿》,又尝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张絅作行状。卒后罗洪先为撰墓志铭,徐学谟、罗洪先、郭汝霖为作祭文;生前欧阳德、徐阶、王慎中、王材等曾致书于其,欧阳德并为之临别赠言,王维桢、蔡克廉亦以诗文相赠。
参考来源
- CBDB 周延(68302)
- 搜韵 周延(44098)
- Wikidata 周延(Q30941772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