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岳

出自全球本体聚合平台

公开 · 可引用 · 更新于 2026-09-13

由繁体中文版自动转换并自动校对
本页由繁体中文版自动转换,并经过自动校对。专名仍可能存在字形或用词错误;如有疑问,请参看繁体中文版及所引原始资料。

张岳(1492~1551、1552或1553),明代官员、学者。字维乔,字一作维桥;号净峰,亦作静峰;另有稚乔、张岳等异名,谥襄惠。福建泉州府惠安县东岭张坑村人。

家世与早年

曾祖张茂、祖父张纶,父张慎,母郑氏;妻陈氏。弟有张嵩、张昆、张崇、張峯,張峯亦作张峰;子张寯,曾孙张瑊。

自幼好学,立志为大儒;早年入学为生员。正德八年(1513)中福建乡试解元;进士年份有异说,一作正德十一年(1516),一作正德十二年(1517)。后一说并称丁丑科会试第三十名,殿试三甲第九十名。

生平

中进士后,礼部观政,授行人司行人。正德十四年(1519)春,与兵部郎中费巩等谏阻明武宗南巡,降为南京国子监学正;嘉靖元年(1522)世宗即位,复原职,迁右司副。因母老乞便养,改南京兵部武选司员外郎,历礼部主客司郎中。

因议「大禘礼」外放广西提学佥事,寻改江西提学,后又贬广东盐课提举。嘉靖十七年(1538)调廉州府知府,反对因莫登庸篡位而出兵安南;同年因调停安南有功,升浙江按察司副使,次年升浙江布政使司左参政。嘉靖十九年(1540)以「谙晓夷情」改广东布政使司左参政。

嘉靖二十一年(1542)授右佥都御史,抚治湖北郧阳府,期月改巡抚江西。嘉靖二十三年(1544)迁右副都御史,兼两广巡抚,总督两广军务。嘉靖二十四年(1545)春升兵部右侍郎;其任期另作1546~1547年,二十六年(1547)任刑部右侍郎。

嘉靖二十七年(1548)任兵部左侍郎,兼右都御史掌理院务;掌院三日,奉严嵩命总督相关军务,嘉靖二十九年(1550)开府沅州。总督两广时,擒获活动达三十年之李金、倪仲亮等;后督湖广、贵州、四川军务,镇压蜡尔山苗民龙许保起事,所督地域又有并及云南之说。

嘉靖三十年(1552)十二月二十四日卒于沅州;卒年另作1551或1553。身后一年,朝廷下诏复右都御史,赠太子少保,谥襄惠。

学术与著作

学宗程朱理学,反对王阳明「良知」之说;与陈琛、林希元闭户读书,时称「泉州三狂」。著有《小山类稿》二十卷。

《小山类稿》中有致张邦奇、黄佐、罗钦顺、林希元等人的书札;又为汪文盛、姚镆作书序,王慎中为其书作序,徐阶为其作墓志铭。

身后影响

1996年,福建省民政厅将张岳定为福建省历史文化名人。其事迹见于《明史》,并被列为该书所载唯一有列传的惠安人。

参考来源

  1. CBDB 張岳(34663)
  2. 搜韵 張岳(45528)
  3. Wikidata 张岳(Q11066966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