程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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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开 · 可引用 · 更新于 2026-09-13

程顥(1032—1085),北宋理學家、思想家。字伯淳。學者稱明道先生,洛陽人。

家世

程珦子。母侯氏;高祖(四世祖)為程羽,妻祖父為曹利用。弟程頤(1033—1107)。姻親有李孝基,子女及其他親屬包括長子程端懿、次子程端本、女婿朱繩之、姪孫程暐與表弟侯世與。

生平

仁宗嘉祐二年(1057)進士。先任鄠縣、上元主簿,後為澤州晉城令。熙寧初以呂公著薦,授太子中允、權監察御史裏行;神宗數召見,進言以正心窒欲、求賢育材為要。熙寧二年又奉三司條例司之請,與曾伉等共八人分行諸路,察看農田水利、稅賦科率與徭役利害。

熙寧三年因與王安石新法不合,請求外任;先除權發遣京西路提點刑獄,固辭,改簽書鎮寧軍節度判官。其後監西京洛河抽稅竹木務;元豐元年(1078)知扶溝縣,元豐三年罷歸洛陽講學,元豐六年監汝州酒稅(一作鹽稅)。另曾除判武學,因獄逸囚受責。哲宗即位後召為宗正寺丞,未及赴任即卒,年五十四。

學術與思想

早年與弟程頤同受業於周敦頤,世稱二程;二人同為理學奠基人。二程長期在洛陽講學,程顥之學世稱洛學。其學以「天理」為自然界與社會之最高原則,主張「天」即「理」即「心」、「天人本無二」,倫理上歸於「三綱五常」;又提出「天者理也」及「只心便是天,盡之便知性」之說。

游酢、楊時等曾從程顥受學,呂大臨、謝良佐等亦從遊;楊時於程顥卒後復從程頤學。

著作

《明道先生文集》(亦見《明道文集》)為其文集;《定性書》(一作《論定性書》)及《識仁篇》後由人輯入《二程全書》。與程頤合著《河南程氏遺書》二十五卷、《河南程氏外書》十二卷、《河南程氏經說》八卷、《河南程氏粹言》二卷,並有《文集》四卷;門人整理其日常講錄、經說,後世與程頤著作同編為《二程全書》。書目中還見《二程遺書二十五卷附錄一卷》、《二程外書十二卷》、《二程語錄二十七卷》與《二程語錄文集》等名目。其詩有《明道先生詩集》;校輯本收集外詩三首,合編為一卷。

身後影響

程顥卒後,文彥博題其墓曰「明道先生」,並稱其為「孟子之後,一人而已」;後人集其遺文、語錄。南宋嘉定七年,危和任上元主簿時為之立祠,真德秀為之作記。嘉定十三年賜諡「純」,淳祐元年封河南伯,後追封豫國公,配祀孔廟。朱熹曾為相關著作作序、跋,並撰祠記。

參考來源

  1. CBDB 程顥(3102)
  2. Wikidata 程顥(Q558192)
  3. 搜韵 程顥(29916)
  4. 法鼓佛教人名规范数据库 程顥(A007768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