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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时来(?—1590),明代政治人物。 字惟修,亦作维修、維脩;号悟斋。 籍贯见浙江仙居,亦有乐清一说。
生平
曾祖吴叔深,祖父吴荣赞;父吴炳臺(1496—1565),母王氏;从父吴炳庶(1520—),弟吴时教、吴时永,妻尹氏。 科举履历包括生员、乡贡举人及进士;乡贡举人名次二百一十,生员名次八十。 嘉靖二十八年(1549)中己酉科举人,嘉靖三十二年(1553)登进士,列第三甲第十一名,并曾任礼部观政。 嘉靖三十三年(1554),又有「义民/义官」之称。
初授直隶松江府推官,摄府事。 倭寇犯境时,纳难民入城,善待客兵官长,使其部下守法。 后擢刑科给事中,弹劾严嵩私人,包括兵部尚书许论、宣大总督杨顺及巡按御史路楷。 嘉靖三十七年(1558)奉命出使琉球,将行,又弹劾严嵩父子招权不法。 因其为徐阶弟子,吴时来反被诬陷下狱;与张翀、董传策同受拷问,三人皆不承认谁为主使,后贬戍横州。
隆庆初年复故官,先后任吏科给事中、吏科右给事中、工科给事中及工科左给事中。 曾出为抚治郧阳,弹劾佥都御史刘秉仁;隆庆元年(1567)十一月升顺天府府丞。 任内举荐谭纶、俞大猷、戚继光北上镇守边疆。 隆庆二年(1568)三月,拜南京都察院右佥都御史,提督操江;隆庆四年(1570)三月改任广东巡抚。 给事中光懋等以滥为举荐他人弹劾,隆庆四年五月将其贬为云南按察司副使;隆庆五年(1571)二月,又为高拱门生都给事中韩楫所劾,离职冠带闲住。 万历帝即位后,屡经推荐而未能起用。 万历十二年(1584)十月,因户科右给事中周世选举荐而起用,任湖广副使;十二月改任通政司左通政。 万历十三年(1585)六月升大理寺卿,九月升刑部右侍郎;万历十四年(1586)二月改任吏部右侍郎,后又历吏部左侍郎。 万历十五年(1587)三月任都察院左都御史,另有右都御史掌院事一说;万历十七年(1589)又任读卷官。
晚年与身后
任左都御史时,弹劾诚意伯刘世延怙恶抗旨。 早年以弹劾权贵闻名;经十余年挫折后,晚年多在权贵间周旋。 其后,饶伸、薛敷教、王麟趾、史孟麟、赵南星、王继光相继弹劾,吴时来被迫乞休,未离京师即卒。 卒后,明廷赠太子太保,谥忠恪;另有太子少保、文恪之异文,且有礼部郎中于孔兼反对而夺谥之说。
著作
著有《悟斋集》十五卷,书名又作《悟斋稿》或《梧斋集》;另有《江防考》六卷。
参考来源
- CBDB 吳時來(68509)
- 搜韵 吳時來(43845)
- Wikidata 吴时来(Q15904105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