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時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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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开 · 可引用 · 更新于 2026-09-13

吳時來(?—1590),明代政治人物。 字惟修,亦作維修、維脩;號悟齋。 籍貫見浙江仙居,亦有樂清一說。

生平

曾祖吳叔深,祖父吳榮贊;父吳炳臺(1496—1565),母王氏;從父吳炳庶(1520—),弟吳時教、吳時永,妻尹氏。 科舉履歷包括生員、鄉貢舉人及進士;鄉貢舉人名次二百一十,生員名次八十。 嘉靖二十八年(1549)中己酉科舉人,嘉靖三十二年(1553)登進士,列第三甲第十一名,並曾任禮部觀政。 嘉靖三十三年(1554),又有「義民/義官」之稱。

初授直隸松江府推官,攝府事。 倭寇犯境時,納難民入城,善待客兵官長,使其部下守法。 後擢刑科給事中,彈劾嚴嵩私人,包括兵部尚書許論、宣大總督楊順及巡按御史路楷。 嘉靖三十七年(1558)奉命出使琉球,將行,又彈劾嚴嵩父子招權不法。 因其為徐階弟子,吳時來反被誣陷下獄;與張翀、董傳策同受拷問,三人皆不承認誰為主使,後貶戍橫州。

隆慶初年復故官,先後任吏科給事中、吏科右給事中、工科給事中及工科左給事中。 曾出為撫治鄖陽,彈劾僉都御史劉秉仁;隆慶元年(1567)十一月升順天府府丞。 任內舉薦譚綸、俞大猷、戚繼光北上鎮守邊疆。 隆慶二年(1568)三月,拜南京都察院右僉都御史,提督操江;隆慶四年(1570)三月改任廣東巡撫。 給事中光懋等以濫為舉薦他人彈劾,隆慶四年五月將其貶為雲南按察司副使;隆慶五年(1571)二月,又為高拱門生都給事中韓楫所劾,離職冠帶閒住。 萬曆帝即位後,屢經推薦而未能起用。 萬曆十二年(1584)十月,因戶科右給事中周世選舉薦而起用,任湖廣副使;十二月改任通政司左通政。 萬曆十三年(1585)六月升大理寺卿,九月升刑部右侍郎;萬曆十四年(1586)二月改任吏部右侍郎,後又歷吏部左侍郎。 萬曆十五年(1587)三月任都察院左都御史,另有右都御史掌院事一說;萬曆十七年(1589)又任讀卷官。

晚年與身後

任左都御史時,彈劾誠意伯劉世延怙惡抗旨。 早年以彈劾權貴聞名;經十餘年挫折後,晚年多在權貴間周旋。 其後,饒伸、薛敷教、王麟趾、史孟麟、趙南星、王繼光相繼彈劾,吳時來被迫乞休,未離京師即卒。 卒後,明廷贈太子太保,諡忠恪;另有太子少保、文恪之異文,且有禮部郎中于孔兼反對而奪諡之說。

著作

著有《悟齋集》十五卷,書名又作《悟齋稿》或《梧齋集》;另有《江防考》六卷。

參考來源

  1. CBDB 吳時來(68509)
  2. 搜韵 吳時來(43845)
  3. Wikidata 吳時來(Q15904105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