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耿定向(1524—1596;卒年一作1597),明代官员、理学家。 字在伦,亦作子承、端之,号楚侗,别号天台;晚年在天台山讲学,学者称天台先生。 籍贯为湖广黄安(今湖北红安),另有麻城一说。
生平
其父耿金,母秦氏,曾祖耿世庸,祖父耿大振。 兄耿定策,弟耿定理、耿定力、耿定裕。 妻彭氏,子耿应昌,孙耿应舆。
嘉靖三十一年(1552)壬子科湖广乡试中第二十七名举人;嘉靖三十五年(1556)会试列第四名,廷试中第三甲第一百零三名,登进士第,先由吏部观政,授行人司行人。 授行人后擢御史,出按甘肃,秉公弹劾,无所私;嘉靖三十八年(1559)九月考选云南道试御史,三十九年三月实授。 四月上疏论劾吏部尚书吴鹏及其婿董份,六罪所归对象有吴鹏、董份两说。嘉靖四十一年(1562)三月提调南直隶学校,隆庆元年(1567)七月升大理寺右寺丞;次年九月回籍养病。
隆庆四年(1570)十月,因高拱擅权,官员考察以浮躁浅露被贬为横州判官,后迁衡州府推官,再任工部屯田司主事。 万历初年起复,先后任尚宝司丞、尚宝司少卿、太仆寺少卿,数日后升都察院佥都御史协理院事而告归;其职衔一作右佥都御史,一作左佥都御史。万历六年(1578)七月复起任福建巡抚,八年请告归。 万历十二年(1584)三月诏起为左佥都御史协理院事,八月升左副都御史;十三年四月进刑部左侍郎,十五年十一月升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,十七年九月官至户部尚书、总督仓场。十一月科道论劾,遂以病乞休,辞官归里。
万历二十四年(1596)八月卒,享年七十三,朝廷追赠太子少保,谥恭简;卒年另作1597,谥号亦见恭肃。
学术与讲学
耿定向学术本王守仁,是明代阳明后学中的理学家;其学被归为泰州学派。 早年与李贽为友,曾邀其至黄安,后因论学主张不同而交恶;《焚书》发表后,又指示门人围攻李贽,斥其鼓倡狂禅为异端,致李贽被逐出麻城。 晚年在天台山筑天台书院,与弟耿定理、耿定力讲学授徒,学者因之称天台先生;弟子有焦竑、祝世禄、夏子孝、吴林、管志道、刘元卿等。 其讲学注重纠偏救弊,推动当时讲学运动,并以改善社会风俗为意;部分思想主张成为东林学派先声,高攀龙亦称许其授徒之端正。
著作
所著及相关文集有《耿子庸言》《先进遗风》《耿天台文集》《耿天台先生文集》二十卷、《庸言各集》《权子》一卷、《权子五则》《硕辅宝鉴》《硕辅宝鉴要览》《冰玉堂语录》等,并编《象山先生要语》。
参考来源
- CBDB 耿定向(124891)
- 搜韵 耿定向(51148)
- Wikidata 耿定向(Q11610842)
- 法鼓佛教人名规范数据库 耿定向(A008541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