耿定向(1524—1596;卒年一作1597),明代官員、理學家。 字在倫,亦作子承、端之,號楚侗,別號天臺;晚年在天臺山講學,學者稱天臺先生。 籍貫為湖廣黃安(今湖北紅安),另有麻城一說。
生平
其父耿金,母秦氏,曾祖耿世庸,祖父耿大振。 兄耿定策,弟耿定理、耿定力、耿定裕。 妻彭氏,子耿應昌,孫耿應輿。
嘉靖三十一年(1552)壬子科湖廣鄉試中第二十七名舉人;嘉靖三十五年(1556)會試列第四名,廷試中第三甲第一百零三名,登進士第,先由吏部觀政,授行人司行人。 授行人後擢御史,出按甘肅,秉公彈劾,無所私;嘉靖三十八年(1559)九月考選雲南道試御史,三十九年三月實授。 四月上疏論劾吏部尚書吳鵬及其婿董份,六罪所歸對象有吳鵬、董份兩說。嘉靖四十一年(1562)三月提調南直隸學校,隆慶元年(1567)七月升大理寺右寺丞;次年九月回籍養病。
隆慶四年(1570)十月,因高拱擅權,官員考察以浮躁淺露被貶為橫州判官,後遷衡州府推官,再任工部屯田司主事。 萬曆初年起復,先後任尚寶司丞、尚寶司少卿、太僕寺少卿,數日後升都察院佥都御史協理院事而告歸;其職銜一作右佥都御史,一作左佥都御史。萬曆六年(1578)七月復起任福建巡撫,八年請告歸。 萬曆十二年(1584)三月詔起為左佥都御史協理院事,八月升左副都御史;十三年四月進刑部左侍郎,十五年十一月升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,十七年九月官至戶部尚書、總督倉場。十一月科道論劾,遂以病乞休,辭官歸里。
萬曆二十四年(1596)八月卒,享年七十三,朝廷追贈太子少保,諡恭簡;卒年另作1597,諡號亦見恭肅。
學術與講學
耿定向學術本王守仁,是明代陽明後學中的理學家;其學被歸為泰州學派。 早年與李贄為友,曾邀其至黃安,後因論學主張不同而交惡;《焚書》發表後,又指示門人圍攻李贄,斥其鼓倡狂禪為異端,致李贄被逐出麻城。 晚年在天臺山築天臺書院,與弟耿定理、耿定力講學授徒,學者因之稱天臺先生;弟子有焦竑、祝世祿、夏子孝、吳林、管志道、劉元卿等。 其講學注重糾偏救弊,推動當時講學運動,並以改善社會風俗為意;部分思想主張成為東林學派先聲,高攀龍亦稱許其授徒之端正。
著作
所著及相關文集有《耿子庸言》《先進遺風》《耿天臺文集》《耿天臺先生文集》二十卷、《庸言各集》《權子》一卷、《權子五則》《碩輔寶鑒》《碩輔寶鑒要覽》《冰玉堂語錄》等,並編《象山先生要語》。
參考來源
- CBDB 耿定向(124891)
- 搜韵 耿定向(51148)
- Wikidata 耿定向(Q11610842)
- 法鼓佛教人名规范数据库 耿定向(A008541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