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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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开 · 可引用 · 更新于 2026-09-13

唐龍(1475或1477—1546),明代官員。字虞佐,號漁石,浙江蘭溪人。

生平

祖父唐賢,父名有唐學、唐篁嶼兩說;早年受業於同縣章懋。

弘治十四年(1501)舉浙江辛酉科鄉試,正德三年(1508)登進士,授山東郯城知縣。正德六年(1511)劉六、劉七起義波及多省,唐龍數次抵禦劉六進攻;父喪後丁憂離職。

服闋後授監察御史,出按雲南,並再按江西;任內錢寧部屬試圖斡旋,唐龍將其逮捕並治罪。正德十六年(1521)世宗即位後,七月升陝西提學副使;嘉靖五年(1526)十一月遷山西按察使,六年(1527)十二月召為太僕寺卿。

嘉靖七年(1528)升都察院右僉都御史,總督漕運兼巡撫鳳陽諸府;八年(1529)召拜右副都御史,回都察院管事;九年(1530)升吏部右侍郎,十年(1531)進左侍郎。

其任兵部尚書、三邊總督的起始年代有嘉靖十年(1531)與嘉靖十一年(1532)兩說;適逢陝西大饑,吉囊擁眾臨邊,延綏告警,遂兼理賑濟,並以王效、梁震等屢敗敵軍。嘉靖十四年(1535)召為刑部尚書,曾上言充軍應赦者一百四十人,除豐熙、楊慎、王元正、馬錄、呂經、馮恩、劉濟、邵經邦八人外,其餘悉予釋放;嘉靖十六年(1537)八月加太子少保。

嘉靖十七年四月以母老乞歸侍養。嘉靖二十三年(1544)八月再起為南京刑部尚書,十二月改南京吏部尚書;次年任兵部尚書,四月兼提督團營軍務,太廟成後加太子太保,十二月代熊浹為吏部尚書。任吏部尚書時年老多病,凡事諮詢僚佐,因而屢為所欺;高簡案牽連後,唐龍引疾求退未成,終被黜為民。

嘉靖二十五年(1546)七月卒,死所一作京師,另有卒於歸鄉途中之說;數年後,子翰林院修撰唐汝楫上疏辨白,朝廷復其原職,追贈少保,諡文襄。

文學與著作

唐龍工詩,尤長於五言;著有《漁石集》四卷、《黔南集》、《江右集》、《關中集》、《晉陽集》,另著《比部招議類鈔》。

《漁石集》由蔡子木編輯;其文頗具浩瀚之氣,詩尤長於五言。評論又稱其五言詩本於少陵,已窺堂奧;五言律詩精明競爽,足為名家。

在著述交往方面,唐龍曾為王雲鳳、鄭瓘所著書作序;黃省曾、康海、趙時春為《漁石集》作序,徐階則撰其墓誌銘。

參考來源

  1. CBDB 唐龍(68335)
  2. 搜韵 唐龍(44780)
  3. Wikidata 唐龍(Q45604514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