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岳元声(1557—1628),明代官员、讲学者。字之初,一作子初;号石帆,又号潜初子,另见元初、石軓、乐元声等名。早年姓乐。浙江嘉兴人,籍隶嘉兴府桐乡县。
家世与科举
岳元声为岳飞十八世孙、岳珂之后。曾祖乐震,祖父乐商,父乐九德,母张氏;弟有岳骏声、乐中声、乐和声、乐金声、乐五声,妻施氏。
早年为嘉兴县学附学生,万历十年(1582)壬午科浙江乡试第四十九名举人;万历十一年(1583)联捷癸未科会试第一百四十六名,殿试列三甲第九十五名进士。
生平
万历十一年进士后,初任南直隶旌德县知县,以强项称;后改北直隶大名府教授。万历十六年(1588)任大名府教授,其后迁国子监助教、国子监丞,历官工部都水司郎中。
任国子监丞时,上疏谏止选良家女入宫,并指出以铜械挞宫侍有伤仁厚,神宗纳其言。进工部郎中后,适逢三王并封之议,与顾允成、张纳陛上书,复与陈泰来等八人当廷面质相臣,又移书比之林甫、敬宗。
后以沈惟敬日本封贡事三疏争之,极论关白之乱,并弹劾兵部尚书石星主封误国,遂忤旨。万历二十四年五月革职为民,削籍归乡。
天启初起复,任南京工部都水司郎中,任官名亦作都水司主事;二年五月升南京光禄寺少卿,三年三月升南京太常寺少卿,十月任南京太仆寺卿,后晋南京兵部右侍郎,五年三月进左侍郎。
魏忠贤专权时,应山杨公上疏列其二十四罪;岳元声与同官陈道亨等联名公疏,触怒魏忠贤,遂遭台臣劾奏。天启五年六月,又以南京操军鼓噪之事令回籍听勘,九月再为御史徐复阳劾以贪污,削籍为民。思宗即位后复其原官,但已无意仕进,筑室于孤山岁寒岩。
学术与交游
晚年聚徒讲学于天心书院,以「毋自欺」为主;周念祖、骆云程为其学生,并与陈继儒、高攀龙、董其昌、孙承宗、汤显祖等通书。晚年又感念东林死难诸友,勒名于石并为之作记,且作诗吊之。
著作
岳元声著有《潜初子集》、《潜初杂集》(一作《潜初杂著》)及《圣学范围图》(又见《圣学范围图说》)。《圣学范围图说》著录为一卷,另有《方言据》。
参考来源
- CBDB 岳元聲(35266)
- 搜韵 岳元聲(45548)
- 法鼓佛教人名规范数据库 岳元聲(A042794)
- Wikidata 岳元声(Q45425834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