岳元聲(1557—1628),明代官員、講學者。字之初,一作子初;號石帆,又號潛初子,另見元初、石軓、樂元聲等名。早年姓樂。浙江嘉興人,籍隸嘉興府桐鄉縣。
家世與科舉
岳元聲為岳飛十八世孫、岳珂之後。曾祖樂震,祖父樂商,父樂九德,母張氏;弟有岳駿聲、樂中聲、樂和聲、樂金聲、樂五聲,妻施氏。
早年為嘉興縣學附學生,萬曆十年(1582)壬午科浙江鄉試第四十九名舉人;萬曆十一年(1583)聯捷癸未科會試第一百四十六名,殿試列三甲第九十五名進士。
生平
萬曆十一年進士後,初任南直隸旌德縣知縣,以強項稱;後改北直隸大名府教授。萬曆十六年(1588)任大名府教授,其後遷國子監助教、國子監丞,歷官工部都水司郎中。
任國子監丞時,上疏諫止選良家女入宮,並指出以銅械撻宮侍有傷仁厚,神宗納其言。進工部郎中後,適逢三王並封之議,與顧允成、張納陛上書,復與陳泰來等八人當廷面質相臣,又移書比之林甫、敬宗。
後以沈惟敬日本封貢事三疏爭之,極論關白之亂,並彈劾兵部尚書石星主封誤國,遂忤旨。萬曆二十四年五月革職為民,削籍歸鄉。
天啟初起復,任南京工部都水司郎中,任官名亦作都水司主事;二年五月升南京光祿寺少卿,三年三月升南京太常寺少卿,十月任南京太僕寺卿,後晉南京兵部右侍郎,五年三月進左侍郎。
魏忠賢專權時,應山楊公上疏列其二十四罪;岳元聲與同官陳道亨等聯名公疏,觸怒魏忠賢,遂遭臺臣劾奏。天啟五年六月,又以南京操軍鼓譟之事令回籍聽勘,九月再為御史徐復陽劾以貪污,削籍為民。思宗即位後復其原官,但已無意仕進,築室於孤山歲寒巖。
學術與交遊
晚年聚徒講學於天心書院,以「毋自欺」為主;周念祖、駱雲程為其學生,並與陳繼儒、高攀龍、董其昌、孫承宗、湯顯祖等通書。晚年又感念東林死難諸友,勒名於石並為之作記,且作詩弔之。
著作
岳元聲著有《潛初子集》、《潛初雜集》(一作《潛初雜著》)及《聖學範圍圖》(又見《聖學範圍圖說》)。《聖學範圍圖說》著錄為一卷,另有《方言據》。
參考來源
- CBDB 岳元聲(35266)
- 搜韵 岳元聲(45548)
- 法鼓佛教人名规范数据库 岳元聲(A042794)
- Wikidata 岳元聲(Q45425834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