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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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开 · 可引用 · 更新于 2026-09-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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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贤(1408~1466,卒年另有1467年之说),明代政治人物。字原德,号浣斋,行第为一,谥文达;河南邓州长乐林(今邓州市孟楼镇长乐岭)人。

生平

早年为生员(庠生),宣德七年(1432)壬子科河南乡试中举;乡试名次有第一名解元与「50」两种列法。宣德八年(1433)联捷进士,登科名次列第二甲第二十一名;初授吏部验封清吏司主事,并奉命查河津蝗灾。少师杨士奇欲与之相见,李贤未往。

正统年间,历任吏部考功司郎中、吏部文选清吏司郎中;曾建议减少塞外降人俸禄,未获英宗采纳,又建议将廷臣诰敕任期由九年改为三年,后获准行。随英宗北征,土木之变中脱身返朝。

景泰二年(1451)上疏论景泰帝勤政等事,受命入翰林院;景泰初历任兵部右侍郎、兵部左侍郎,继而转户部右侍郎、吏部右侍郎及吏部左侍郎。也先屡次进贡马匹,李贤认为以金帛酬答并非良策,并论边备废弛,应于谦之请作章批评诸将,且进《鉴古录》。

英宗复位后,兼翰林院学士,直入文渊阁,与徐有贞共同预理机务,不久进吏部尚书。山东饥荒时,英宗欲发帑赈济,李贤认为不可因虑及官吏中饱而不贷,英宗遂增加赈银;其后石亨、曹吉祥与徐有贞争权,李贤因受疑与徐有贞同下狱,旋获释,谪福建布政司右参政。

未行之际,王翱奏请重用,李贤遂留任吏部左侍郎;一月后复任吏部尚书,仍预机务。此后深居简出,非英宗召见不入阁,英宗反而更加亲近;蒙古孛来犯边时,李贤反对以取回所据玉玺为名出兵,并劝英宗以独断、缓制抑制石亨、曹吉祥干预朝政。

曹钦叔侄反叛时,攻入东朝房,李贤几被杀害,并被逼草拟为曹钦开脱的奏文;王翱率军救援,李贤得免,随即密疏请擒贼党,英宗特加其太子太保,亦有作太子少保者。他又请停不急务、求直言以通闭塞,获准施行。

曹石之变后,英宗询问复辟应否称为「夺门」;李贤认为应称「迎驾」,不可使「夺门」流传,英宗遂命章奏不用「夺门」二字,并议革冒功者四千余人。成化初,被革者再行诉请,李贤进言,太平侯张瑾、兴济伯杨宗的世爵亦被夺,时论称快。

门达忌其受宠,诬称李贤受陆瑜黄金以求尚书;英宗因此疑之,半年未下诏。门达又拷打杨埙,教其攀引李贤,午门会审时杨埙翻供,指称是门达教唆;法司仍判袁彬绞刑、杨埙论斩,英宗遂令袁彬以财赎死并调南京锦衣卫,禁锢杨埙。

天顺七年,李贤请求宽恤、罢江南织造、清理锦衣卫狱、停止边臣贡献及内外采买,英宗感到为难,他仍四次进言,并说大臣不应噤声偷位。天顺年间,李贤一直任内阁首辅,吕原、彭时为辅佐。

宪宗即位后,李贤进少保、华盖殿大学士,位至内阁首辅;以惜人才、开贤路为急务,名臣多所识拔。身后谥文达,并赠太师,另见光禄大夫、左柱国等加衔。

著述与文学活动

李贤曾奉敕编《大明一统志》(书目作《明一统志》九十卷),并进《鉴古录》;其著述与相关书目见《古穰集》三十卷、《古穰正集》三十卷、《古穰续集》二十卷、《古穰杂录》、《和杜诗》一卷、《和陶诗》二卷、《读易记》一卷、《读诗记》一卷及《体验录》一卷;《天顺目录》三卷又见作《天顺日录》。

早年郭琏试其《嘉禾》诗,称其有公辅之器。天顺改元后,李贤与徐有贞、许彬、薛瑄同入翰林为学士;翌年内阁芍药盛开八花,李贤设宴共赏,赋诗十章,诸人唱和成《玉堂赏花诗集》,并为之作序。

除个人著述外,李贤又曾撰墓志铭、神道碑、墓表、行状、传、祭文及书跋等文类,并与人有诗文往来。

家世

李贤曾祖为李义卿,祖父为李威,父为李昇,母为叶氏;弟有李谦、李让,妻为张氏。子有李璋、李玠;女二人,长女嫁程敏政(1445~1499),另有一女嫁孔宏绪。

参考来源

  1. CBDB 李賢(29603)
  2. 搜韵 李賢(50242)
  3. Wikidata 李贤(Q11098044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