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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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开 · 可引用 · 更新于 2026-09-13

潘珍(1477~1548),明代官員。 字玉卿,初號樸菴,又號峩峯、兩峰,晚號碧峰;另有朴庵、朴菴、莪峰、峩峰、碧峯、益以拙叟等異寫,並見潘青天一稱,行第作「五」。 直隸徽州府婺源縣(今江西省婺源縣)人。

生平

弘治十一年(1498年)戊午科應天鄉試中舉,鄉貢舉人名次作139;弘治十五年(1502年)登進士,列第三甲第八十名,早年並為生員,名次作87。

授浙江諸暨縣知縣,後任大理寺左評事、左寺副、署大理寺左寺正。

正德六年(1511年)任山東按察司僉事;正德十一年(1516年)任山東按察司副使,並見福建按察司副使之職。

嘉靖二年(1523年)任山東按察使,後任湖廣右、左布政使;其湖廣左布政使一職,年代亦有繫於正德時者。

嘉靖七年(1528年,年份亦作1538年)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、巡撫遼東;嘉靖十一年(1532年,年份亦作1542年)改任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,提督操江;嘉靖十二年(1533年,年份亦作1543年)任南京兵部右侍郎。

嘉靖十五年(1536年,年份亦作1546年)任兵部右侍郎,改兵部左侍郎,仕歷中亦見刑部侍郎之職。

因反對征討安南被革職歸鄉,旋復官,後致仕。

嘉靖二十七年(1548年)卒,享年七十二,贈都察院右都御史。

家世

世系上溯,潘逢辰為直系祖先;潘初為十三世祖、潘松年為十一世祖、潘汶為十世祖、潘執禮為九世祖、潘涇為八世祖、潘崇龍為七世祖、潘廷璧為六世祖、潘克勉為五世祖、潘侑為高祖。

曾祖、祖父有異說,一作潘琥、潘思文,一作潘虎、潘勤才;父為潘坦。

弟潘珵、潘珙、潘瓘,妻張氏;子潘鏊、潘鑾,女潘元英、潘京玉、潘桂英,女婿戴滎;族子潘旦(1476~1549)。

交遊與著述

費宏為其書作序,韓邦奇、嚴嵩為其墓誌銘作;林文俊於臨別時贈言,顧璘贈詩文,呂柟為相關建築題詠、作記或命名;又曾反對朱厚熜的政策,並得罪嚴嵩。

與潘珍相繫的書名有《三錫錄》《世業錄》《兩峰存稿》《年紀錄》《愚衷錄》《榮樂集》《珍珠集》《省愆錄》。

參考來源

  1. CBDB 潘珍(68316)
  2. 搜韵 潘珍(50744)
  3. Wikidata 潘珍(Q15926168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