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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必大(1126~1204),南宋政治家、文学家、刻书家。字子充,初字有洪道、弘道两作,号省斋居士,晚号平园老叟。吉州庐陵(今江西吉安)人,原籍管城(今河南郑州);祖父周詵于高宗建炎二年(1128)通判庐陵,因家焉,出生地另作平江府。父周利建(1092~1129),母王氏(1102~1138);妻王氏(1135~1203),妾孙芸香(卒于1171),独子周纶。
生平
进士及第年份有异说,一作绍兴二十一年(1151),一作绍兴二十七年;绍兴二十七年又举博学宏词科,名列第一。授徽州司户参军,历雩都县尉、监行在太平惠民和剂局,并任建康府学教授、太学录。绍兴三十年(1160)召为太学录,累迁编类圣政所详定官、秘书省正字、国史院编修、监察御史、起居郎,兼权中书舍人、权给事中。孝宗即位后,应诏上十事,皆切时弊;任权给事中时不避权幸,因缴驳龙大渊、曾觌除知合门事,隆兴元年(1163)奉祠。
乾道四年(1168)起知南剑州;六年(1170)除秘书少监兼直学士院,八年(1172)兼权中书舍人时以事奉祠。淳熙二年(1175)除敷文阁待制、侍讲,累迁吏部尚书兼翰林学士承旨;七年(1180)任参知政事,九年(1182)任知枢密院事,后任枢密使,创诸军点试法。淳熙十四年(1187)拜右丞相,十六年(1189)进左丞相;光宗时封益国公。
出判潭州的年代有异说:一作淳熙十六年(1189)由左丞相出判潭州,另一作绍熙二年(1191)除观文殿学士、判潭州;绍熙四年(1193)改判隆兴府。宁宗庆元元年(1195),以观文殿大学士、益国公致仕;未几,为韩侂胄指为伪学罪首。嘉泰四年(1204)卒,年七十九;卒后于开禧三年(1207)赐谥文忠,另有赠太师之说。
著述与交游
周必大工文词,与陆游、范成大、杨万里交谊深厚,并为范成大、杨万里所著书作跋。生平著书八十一种,有《平园集》二百卷;后人汇为《益国周文忠公全集》二百卷,其中包括《省斋文稿》《平园续稿》《省斋别稿》《二老堂诗话》等二十四种。作品尚有《玉堂类稿》《玉堂杂记》《省斋集》《文忠集》《玉蕊辨证》《淳熙玉堂杂记》《二老堂杂志》《辛巳亲征录》《壬午龙飞录》《思陵录》《闲居录》《泛舟录》《泛舟游山录》《周文忠公奏义》《历官表奏》《奉诏录》。又有《吴郡诸山录》《九华山录》《庐山录、后录》《癸未归庐陵日计》《乾道庚寅奏事录》《壬辰南归录》《益公题跋》《词科旧稿》《夜垣类稿》《政府应制稿》《承明集》《书稿》《近体乐府遗诗》《杂著述》《庐陵志》《文忠公集:二百卷》《玉药辨证一卷》《銮坡录:一卷》。
参考来源
- CBDB 周必大(7197)
- 搜韵 周必大(25121)
- Wikidata 周必大(Q10920528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