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必大(1126~1204),南宋政治家、文學家、刻書家。字子充,初字有洪道、弘道兩作,號省齋居士,晚號平園老叟。吉州廬陵(今江西吉安)人,原籍管城(今河南鄭州);祖父周詵於高宗建炎二年(1128)通判廬陵,因家焉,出生地另作平江府。父周利建(1092~1129),母王氏(1102~1138);妻王氏(1135~1203),妾孫芸香(卒於1171),獨子周綸。
生平
進士及第年份有異說,一作紹興二十一年(1151),一作紹興二十七年;紹興二十七年又舉博學宏詞科,名列第一。授徽州司戶參軍,歷雩都縣尉、監行在太平惠民和劑局,並任建康府學教授、太學錄。紹興三十年(1160)召為太學錄,累遷編類聖政所詳定官、秘書省正字、國史院編修、監察御史、起居郎,兼權中書舍人、權給事中。孝宗即位後,應詔上十事,皆切時弊;任權給事中時不避權幸,因繳駁龍大淵、曾覿除知閤門事,隆興元年(1163)奉祠。
乾道四年(1168)起知南劍州;六年(1170)除秘書少監兼直學士院,八年(1172)兼權中書舍人時以事奉祠。淳熙二年(1175)除敷文閣待制、侍講,累遷吏部尚書兼翰林學士承旨;七年(1180)任參知政事,九年(1182)任知樞密院事,後任樞密使,創諸軍點試法。淳熙十四年(1187)拜右丞相,十六年(1189)進左丞相;光宗時封益國公。
出判潭州的年代有異說:一作淳熙十六年(1189)由左丞相出判潭州,另一作紹熙二年(1191)除觀文殿學士、判潭州;紹熙四年(1193)改判隆興府。寧宗慶元元年(1195),以觀文殿大學士、益國公致仕;未幾,為韓侂胄指為偽學罪首。嘉泰四年(1204)卒,年七十九;卒後於開禧三年(1207)賜諡文忠,另有贈太師之說。
著述與交遊
周必大工文詞,與陸游、范成大、楊萬里交誼深厚,並為范成大、楊萬里所著書作跋。生平著書八十一種,有《平園集》二百卷;後人彙為《益國周文忠公全集》二百卷,其中包括《省齋文稿》《平園續稿》《省齋別稿》《二老堂詩話》等二十四種。作品尚有《玉堂類稿》《玉堂雜記》《省齋集》《文忠集》《玉蕊辨證》《淳熙玉堂雜記》《二老堂雜誌》《辛巳親征錄》《壬午龍飛錄》《思陵錄》《閒居錄》《汎舟錄》《汎舟遊山錄》《周文忠公奏義》《歷官表奏》《奉詔錄》。又有《吳郡諸山錄》《九華山錄》《廬山錄、後錄》《癸未歸廬陵日計》《乾道庚寅奏事錄》《壬辰南歸錄》《益公題跋》《詞科舊稿》《夜垣類稿》《政府應制稿》《承明集》《書稿》《近體樂府遺詩》《雜著述》《廬陵志》《文忠公集:二百卷》《玉藥辨證一卷》《鑾坡錄:一卷》。
參考來源
- CBDB 周必大(7197)
- 搜韵 周必大(25121)
- Wikidata 周必大(Q10920528)